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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拥挤防踩踏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2022-09-01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jqsxx/2022-000005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金雀山小学  发布日期  2022-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防拥挤防踩踏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qlyjqsxx/2022-0000051
发布机构: 临沂金雀山小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2-09-01

1.凡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在楼道行走、上下楼梯,必须靠右行走,不得在学校各楼楼道集群停滞、拥挤、追逐和使用各种体育器材活动以及高声喧哗,严禁任何人在楼梯扶手栏杆上攀爬、坐、站等。若不按要求在楼内活动。

2.教师安全护学岗教师负责学生上下楼梯监管和疏导工作,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负责组织学生,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防止损失扩大。如果出现意外,护导教师负全责。

3.学生课间操、放学、集会上下楼梯,均有当日护导教师负责疏导。值班人员做好当天学生上下楼疏散指导,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4.综治办在教室、楼梯间出设置指示、警示标志,经常性进行演练活动。并通过经常、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的养成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培养他们遵守秩序、相互礼让的文明习惯。

5.楼道、楼梯的照明、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等设备由学校负责,定期做好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消号制度。若因疏忽或延误工作,造成意外事故发生,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班主任必须利用班会、中午自习时间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要经常提醒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教育学生充分认识到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做到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若在教室内发上意外事故,追究在场教师和班主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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