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金雀山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 ||||||||||||||||||||||||
2023-07-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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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从小懂得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 二、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七、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八、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雨天要穿好雨衣,建议上、放学不要撑雨伞,以免拦住视线造成交通事故。 九、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学校门卫人员、值班教干教师负责学校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也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 十一、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还要按学校规范停放车辆。 十二、学校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区教体局备案后方可组织。 十三、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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