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方城镇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 ||||||||||||||||||||||||
2023-07-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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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制度 目录 十五、方城镇中心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方城镇中心小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1、门卫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外来人员必须经校长同意且办理好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后方可允许进入。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门卫人员有权有义务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一律走学校北门。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保卫科等候。 6、外来人员因事来校联系工作,门卫工作人员在问清情况后,向校长办汇报,经同意后放行,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上班期间不饮酒,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 8、在校期间学生外出要认真查问、登记,没有班主任签字不准学生出校园。 9、节假日期间,学生不得随便进校,如有要事,须经校长同意,方可进校。 10、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11、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12、学校大门要24小时封闭,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13、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各班主任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求有教案、有记录、各班级必须有安全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并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学生上课情况登记表对学生每天的上课情况进行统计,发现问题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如学生没有到学校而班主任又没有及时做好记录和通知家长的,出现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全部责任。 2.学校教师轮流值周,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记载,每个星期一课间发表旗下讲话,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3.上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维护好课堂纪律。必须做到每节课都有老师在。如在上课上课时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4.上课教师必须在开始上课之前清点学生到位情况,如有学生没有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学生,如果学生没有上课但任 课教师又没有通知班主任的,出现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5.教师不能随意利用课余时间要求学生补课,如果因为不可而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6.放学后教师不能把学生留在学校,如果留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7.上课时间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教室,在谁的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8.教师不能随便带学生外出游玩,如果因为外出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9.教师不能随意体罚学生或变项体罚学生,把学生赶出教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10.一切由于教师的失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由该当事人负全部责任。要求各位老师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发生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责任。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此预防及处理制度。 (一)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1.加强校园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下午放学)、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教学楼)的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督促学校保安加强校园巡查;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3.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4.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5.要求监控室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值周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6.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7.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8.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9.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二)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2.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4.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在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6.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6.1.教务处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家长会或信息平台等形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2.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综治办报告。 6.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综治办。 6.4.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 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卫生室、体育组和校长室,卫生室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6.5.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写的出门条,将出门条交门卫并告知家长。 6.6.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年级组长、综治办和校长室报 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综治办报告。
1.课间值班岗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和区域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值班岗教师不到位每次扣10分。 2. 课间值班岗教师要加强规定区域的红领巾值班岗学生的管理,督促值班岗学生按时到岗,履职尽责,红领巾值班岗学生每少一人,值班岗教师和班主任分别扣2分。 3.课间学生在值班区域出现追逐打闹行为而未制止的,值班岗教师和红领巾值班岗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分别扣2分。追逐打闹学生所在班班主任扣2分每人次。 4.课间学生在值班区域出现攀爬楼梯扶手、窗台的,值班岗教师和红领巾值班岗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分别扣2分每人次。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扣2分每人次。 5.课间值班教师未按时到岗或脱岗,在值班区域出现安全事故的,值班教师扣10分,并承担相应责任。扣涉事班级班主任10分。 6.课间学生在教室内追逐打闹、攀爬窗台、携带违禁物品的每人次扣班主任2分。 7.课间学生在教室内出现安全事故的,班主任扣10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1.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兰山区教体局和方城镇人民政府。 2.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兰山区教体局和方城镇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方城镇派出所、方城镇中心卫生院等有关部门。 3.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性侵、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5.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等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安全排查机构,明确分工;建立由综治办、总务科、政务处、保卫科等组成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抽调专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及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校园建筑、电器设备,消防设施,体育设施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整改。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场地围网、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3.设立举报箱,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4.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具体分工,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校务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5.建立校园安全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限期整改。 6.每月两次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由校长签字存档。 1.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值班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专班人员值班,正常上班期间全员参与,中班,晚班由值班人员轮值。 2.疫情值班由校长负责安排,各教师积极配合落实值班工作,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值班任务。 3.疫情统计和外来人员登记由值班员负责,每天统计完成后按时上报。 4.值班人员每天负责值班电话接听,记录。负责信息的接受、记录、发送,负责来访等相关咨询,并填好记录。接到或发现传染病疫情后,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核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 6.交班必须办理交班手续,填好交班记录表,未办理交班手续前不得擅自离岗。 7.24小时值班期间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8.坚守岗位,做好疫情期间值班记录,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便于紧急指挥调动,确保对突发疫情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1.负责本组值班教师的调度、出勤、岗位安排,做好每日值班情况记录《教干教师值班记录表》; 2.入校期间:安排好西路口、校门口、测温棚、勤学楼西楼路口、修德楼西楼路口、明辨楼前、笃学楼前等重点位置人员安排;安排每日家长志愿服务队签到及值班地点和职责; 3.在校期间:按照综治办分组,检查每日教师学生卫生安全一岗双责人员值班情况;并填写好《教干教师课间值班巡查记录表》 4.离校期间:安排人员进行路队检查、西路口值班。 (一)学生上学交接要求 1.学生要按时到校(早上7:30一8:00),由家长送至校门道路与泉重路交汇路口止步线外,车辆迅速离开。学校安排安保人员与值班教师在路口和校门口按时迎接学生上学。 2.班主任须在上午8:00前在教室考勤,发现未到校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如果出现学生交接情况不明(家长把孩子送到了校门 口而学生并未进入校门或学生由自己上学却未进入校门等问题),应该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若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二)学生放学交接要求 1.各班应按时放学。下午最一节课后排队(班长举好班牌)从校门口依次离校;学校安排值班教师在学校主干道、校门口及门前道路按时护送学生放学离校。如遇雷暴雨天气,班主任到班上组织放学,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学生家长到教室里接学生放学。 2.家长或委托接送人到校门口指定区域接孩子,不得进入校园,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看到孩子所在班级的班牌出现后,应及时接走孩子;没有接到孩子时应立即寻找,或与有关老师联系。如果遇到雷暴雨天气则应该按照学校的统一指挥和要求接孩子。 3.值日教师以及保安员应该密切注意学生离校情况,严防学生被不明身份的人接走或学生擅自离校。 4.家长因为临时情况不能按时来校接孩子,应提前联系委托接送人来接孩子,不得让孩子逗留在校内外,以保证孩子人身安全。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3.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4.学校总务处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5.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6.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安监、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班会和活动课。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定期对教育辅助人员等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美化教室与特色校园建设序列。 5.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1.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停课或在节假日参加校外活动。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提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凡有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能保证活动安全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如出现问题,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严禁学校强行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 3.各类重大会议活动,都要进行周密计划安排,特别是对涉及师生人身的安全问题,要事先做好预测,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抓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在活动之前,所在班主任、年级主任、部门主任与活动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4.学校填写申请表时应按照表格要求详细填写。活动需要用车时,应对所用车辆及司机严格审查,并在申批表注明车数、车号、车型及司机姓名、单位、驾龄、驾照、行车证号等。 5.报批的各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审批机关写出书面总结,做到善始善终。 1.工作例会由学校校长主持,其他各处室领导、少先队辅导、班主任、教师等为主要成员。大家共同出谋划策,讨论决定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及贯彻落实的措施、方法。 2.安全工作例会每2周召开一次,相关人员要准时参加,到会要签名,遇特殊情况时,即通即到,不得拖延时间,误时不到者,要追究有关责任。 3.在安全工作例会上,大家要积极主动发言,做到知无不言,讨论通过后的决定,要记录在安全工作记录本上。 4.凡经例会讨论决定的制度,学校全体师生要认真依照执行,若执行不力造成事故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校舍管理员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二、学校要确保校舍使用安全,经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要禁止使用,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拆除;鉴定为B、C级危房的必须经过维修加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观察使用。校舍安全使用年限期满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三、学校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墙体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化程度,查管道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 四、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舍设计规定的功能使用校舍,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内部建筑结构,不得随意改扩建,不得超负荷使用。 五、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检修和保养。经常保持校舍的通风、干净、整洁,要利用假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 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要认真负责,做好交接,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期间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 七、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锅炉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锅炉,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 八、值班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安全用电,管好用火,防止火灾,防止煤气中毒。 九、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 十、学校要建立规范的校舍安全档案。每次校舍安全检查必须有文字记载,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十六、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我校没有住宿学生,没有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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