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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义堂中学安全制度汇编
2023-11-29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ytzx/2023-000003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义堂中学  发布日期  2023-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义堂中学安全制度汇编
索引号: lsqlyytzx/2023-0000039
发布机构: 临沂义堂中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3-11-29

临沂义堂中学安全制度汇编

临沂义堂中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的,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7.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政教处的安全教育。

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教干值班、带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考勤、安全值班工作,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给师生创设良好的教书育人及学习环境,根据值班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1.值班教干、值周教干全天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学校的安全。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理,严重事件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值日、值周教干负责。

2.早上7:00到校,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第一节课时检查环境、厕所及楼层等区域的卫生,发现问题,督促负责班级及时清理,并将检查结果交工会汇总。

3.学生上课期间负责抽检查任课教师的到班情况。

4.课间操组织、督促各班上操情况,负责检查做操质量、退场及班主任跟操情况。

5.中午休息时间负责检查学生午休纪律、班主任跟班情况,将结果报考勤统计员。

6.课活时间检查、组织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情况。

7.下午学生放学时,一人负责教职工考勤,另一人到校门口负责维护放学秩序。

8.住校生上晚自习后,督促晚自习检查的老师按照年级提供的点名册进行点名,对未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必须落实原因,并及时通知相关班主任,由班主任与家长联系。

9.熄灯后铃声响后,协助宿管科人员检查纪律,落实住宿人数,对未住宿的学生落实原因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及家长,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10.参加值班检查的值周领导负责对本周值日教干的检查与考评,并做好详细、准确的检查记录。

11.严格值班考勤,凡值班人员有事请假(不论公、私事),必须向学校一把手说明情况,待一把手批准签字后方可调班,并将请假的调班通知单交校务办公室。

12.值日教干24小时不得离校,坚守岗位。

13.落实值班奖惩,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值日教干负责当天的学校事务,对值班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值班人员,学校将按《值班值周处罚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临沂义堂中学安全形势研判制度

一、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范畴

(一)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范畴:学生的不安全行为;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学生的不健康心态。

(二)学生安全工作的分类:可按学生活动的时间、学生发生安全的事故类型、学生生活的环境等分类研究。

(三)班主任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责。

1.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有教育与校内监督责任,并有及时与家长联系的义务。

2.班主任对本班教室内的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排除或及时报告学校维修整治。

3.班主任为了教育教学的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事前要报告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主管副校长)和学校校长,经批准后方能进行。

4.当学生因意外造成伤害时,班主任应尽快赶到现场,积极参与有关工作。

5.要争取学生家长做好监护工作。

二、班级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初探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现实。

1.从学生的家庭情况看:学生来自不同的家庭,性格脾气各异,独生子女居多,父母离异家庭增多,给学校安全工作增加了难度。

2.从教育部公布了2017年中小学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分析报告看:农村是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地区。2017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27.68%发生在城市,72.32%发生在农村。农村中小学的安全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都明显高于城市,分别是城市的2.9倍、3.9倍和4.2倍。农村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办学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备,另外,师生安全意识淡薄、学校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2017年,25%的安全事故发生在学校内部,主要是校园伤害和学生斗殴,其中校园伤害占56%,主要包括绑架、爆炸、持刀伤害、放火、性侵犯等安全事故。2017年发生的几个典型案例表明,校园伤害事故增多的重要原因是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不健全,导致少数“害群之马”混入教职工队伍,以及个别校外非法人员进入校园,从而酿成了校园伤害惨案发生。

3.从家长的认识情况看:大部分学生家长或学生代理监护人认为孩子上学期间一切都该学校负责、老师负责,一旦学生出了事,不管事故的因果关系,不区分事故的责任主体,学生家长蛮缠硬逼高额索赔,且他们对孩子教育管理的安全意识不够强,安全常识较缺乏。

(二)班级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1.摆正安全工作位置。教学质量是第一目标,学生安全是第一责任。教学工作始终都是学校、班级工作的主体、中心任务,安全管理工作应是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

2.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在安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我们的环境状况,不要忽视隐患而麻痹大意,不要自我感觉良好而跌倒在优势之中。

3.根植安全工作理念。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差距往往在于对学生安全理念的理解和实践。每一个安全理念都是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沉淀下来的。只有不断更新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理念,根植于我们的育人理念之中,才能使我们的安全工作越抓越有劲头,越抓越有实效。如:“100-1=0”、“严是爱,松是害,事故出现害几代”等。

(三)班级安全工作的一些基本做法。

班级安全工作主要是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需要认真研究探索班级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使班级安全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能在学生接受安全教育管理过程中起到应有的育人效能作用。班级安全工作“八要”:

1.班级情况要全面准确掌握。作为班主任,要抓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须全面掌握班级各方面的情况,做到:班级整体情况清楚明白,学生个体情况了解掌握,学生家庭情况有所了解,科任教师能成为你真正的合作者。重点要注意以下几项工作:班委干部、小组长或安全员的工作责任心及能力情况;学生的住宿情况;特殊体质(癫痫、心脏病等)的学生情况;学生家长的联系电话等。

2.教育内容要符合认知特征。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其生理特征、心理特征、认知特征是明显不同的。按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四个学段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范围和特点的不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分别设置教学内容,确定了公共安全教育的六个模块内容:一是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二是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三是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四是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五是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六是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高中侧重理解与安全有关的基本方法;自觉抵制可能引发安全问题的事件;能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救助别人;既强调个人安全,又强调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国家按年龄段所作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的划分,我认为应主要体现并落实到安全课堂教学中,需要设立安全课堂教学目标,让学生弄清楚为什么要在这方面注意预防和应对,并要让学生弄清楚怎样在这方面预防和应对。日常安全教育在各个方面都需要提醒学生或要求不能怎样去做,即“禁止教育”或应急教育措施。

3.日常教育要经常挂在嘴边。中、小学生易动好奇、可塑性大、自制力差,再加之超额大班严重、社会环境复杂、家庭教育参差不齐等因素的影响,仅凭学校、班级的安全会议要求和学期内的几节安全课堂教学是绝对不能解决问题的,特别是安全风险大的课要做到课前严要求、过程严管理。

(1)活动性大的课堂教学。如上体育课、劳动课、科学课、实验课等活动性较大的课时,就要强调学生使用器械或工具时要规范,不要摔伤或烧伤自己或同伴;在楼道内不能跑,不能拿卫生工具或其他物品相互打闹,不乱动电源插孔等等。这些事情,任课教师必须课前严格要求,在教学过程严管理,并注意了解特殊体质学生健康状况。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学生足够的注意,才能把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降到最低。

(2)克服传统的说教方法。日常的安全教育不仅要经常挂在嘴边多讲,更要创新日常教育方法,克服一味的大道理、一味的说教或一味的训斥的教育方式方法。可以把学生平时应该注意的事项编成学生喜闻乐见、好懂易记的歌谣;可以采取相关案例进行帮教;可以采取“问题思考”、“问题小讨论”等进行帮教。

4.日常管理要认真落到实处。建立并完善班级常规管理制度,可以不单独制定班级安全管理制度,但在班级的常规管理制度一要有管用的安全管理条文。隐患是校园安全的最大敌人,排除隐患、躲避危险是班级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日常学生安全管理主要是落实好班科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治的人防管理措施。

(1)建立人防管理网络。班级管理工作最怕的是学生出事,班级安全工作一定很是琐碎的。如果只是班主任一人去管理班级,精神上一定是“提心吊胆”,行动上一定是“焦头烂额”,结果还可能“漏洞百出”。安全防范措施主要有“人防、物防、技防”,但班级安全管理最关键的是落实“人防”措施。班主任要积极、主动联系科任教师,并与科任教师多多交流经常违规违纪学生的情况,获取行为表现的反馈信息,并与科任教师共商教育管理办法。配备班级或小组安全管理学生干部(安全员或安全小警察),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含教职工政治学习、例会时间)期间的安全监督,做到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情况,加强指导、督促、管理,形成班级安全人防管理网络。

(2)引导学生参与管理。学生是平安校园的直接受益者,也应该是平安班级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在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的过程中,还要教育引导全班同学具备“我是安全卫士”、“关注安全就是关爱生命”等观念,要求他们自觉规范自保行为和互保行为。还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发现隐患的能力,及时发现并制止或报告有危险行为的同学,加大课内、外的安全互控力度,较好地消除学生之间人为的安全事故。

(3)加强日常管理评估。任何事物,静止就会失去活力。为了激励学生干部及全体同学充分发挥安全自护、互控的作用,可以定期开展评选“安全卫士”、“安全星”、“安全先进小组”活动,给优秀者表彰鼓励。只有建好班级安全“人防”管理网络,不出现空档,班主任才能及时掌握班上安全工作的最新动态,才能保证班上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临沂义堂中学传染病常见病宣传教育制度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于国华

副组长:王法新 孟凡宝 郭贞祥 周鲁宁 杜甲用

成 员:刘学强 王乃习 许涛 邢云志 王祖国

付德丰 白小光 杨仲侠 李清刚 董立坤

徐舒宁 王春永 高超 丁睿 杜广艳

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法定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导致学生群体流行或暴发的非法定传染病的防控制工作要求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7226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50099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WS/T100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

建标109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schoolhealthprofessionals

医学院校毕业或已获得医士(护士)以上职称者,以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为主要职责,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2)保健教师health-careteachers

非医学院校毕业的教师,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而从事专职或兼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人员。

(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schoolepidemicinformationreporetrs

学校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或经培训合格的学校其他在编人员。

4.组织保障与制度

(1)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本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并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2)学校成立由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应该包括学校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随着学校人事变动,小组成员应及时调整。

(3)学校每年应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同时将其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

(4)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以保证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

(5)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医务室或者卫生室,并按不低于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保健教师,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7)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8)学校应在卫生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学生晨检制度;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

——通风、消毒等制度。

(9)学校应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形势及时调整和完善。

5.预防

(1)健康教育

学校每学期都应安排日常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教育,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学校应积极开展对教职员工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提高其对传染病的应对能力。学校可根据传染病预防的需要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告知其配合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2)晨检

班主任每日早自习或早晨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晨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

晨检内容包括: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

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等信息。晨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传染病流行时期宜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住宿制学校宜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

(3)因病缺课的登记、追踪

班主任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健康管理

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筛查的组织工作。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5)预防接种

学校应在学生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学生,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学生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监护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5.6卫生条件

5.6.1学校应按照GB5749、WS/T100和GB/T17226等有关标准的规定保障学生的饮食、饮用水安全,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5.6.2学校应按照GB50099和建标109的要求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等卫生设施。

5.7物资储备学校根据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按照学校规模、学生数量

以及传染病预防控制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物资,并严格掌握使用期限。

6控制

6.1报告

6.1.1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1.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h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d内有3例或者连续3d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2控制措施

6.2.1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传染病疫情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严密监测学校疫情动态和调查处理工作,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疫情;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疫情所需的物资和经费等保障。

6.2.2卫生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预防控制预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疫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及时通报疫情动态,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调整和完善预防控制措施。

6.2.3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指导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分析报告、病例诊治以及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预防控制措施。

6.2.4学校在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做好以下疫情控制工作:

a)对确诊患有法定传染病的学生、疑似病人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依法对确诊学生进行隔离或者医学观察,并安排其及时就诊,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b)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c)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应持复课证明到学校医务室或者卫生室查验后方可进班复课。

d)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停止举办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并配合属地疾病控制机构对学校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应急预防接种工作。

6.3个人防护

教职员工在照顾患病学生、接触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或排泄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如配戴手套、口罩、帽子等。

临沂义堂中学防踩踏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把防踩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制定《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防范,避免发生此类事故。

二、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要把防踩踏作为值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课间、放学、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等期间,注意做好疏导工作,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三、各班级、年级组要经常利用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

四、每学期开始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更换已损坏的楼梯间照明设施,并落实专人定期检修。

五、总务处每月要安排后勤人员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舍楼楼梯、楼道的设置要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

六、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七、课间操、大规模集会等人数比较集中的上下楼梯活动中,楼层负责领导要到场维持秩序,管理学生。

八、晚自习期间,各班主任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出现停电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九、每月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

临沂义堂中学防汛防溺水宣传教育制度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和区教体局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全面落实《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4至5月份,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晨会、“课后一分钟”安全教育、播放安全教育光盘、开展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在每年的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班主任做到把每天的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句式可以为:()月()日内容()。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明确规定: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活动要求:每位学生画一幅创作画,三至六年级学生每人写一篇征文,学校进行选拔和奖励,学校同时出一期水上安全教育专题宣传窗。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多数来自不同地区,对江、河、湖、塘不甚了解,缺乏必要的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知识,学校要特别加强对这部分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

四、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给家长打电话和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临沂义堂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给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的校园环境,为广大教师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校环境的安全,保障广大师生和校舍校产的安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规定,管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为加强门卫人员责任,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关于加强门卫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门卫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及有关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理论素质,加强个人道德修养。

二、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严守保密制度。

三、做到24小时值班,不允许随便脱岗,擅自离岗,如有事请假,需在调好班的情况下,办好请假手续,搞好交接,方可准假。

四、搞好外来人员的出入登记,对于外来人员需验明身份后,签好来访登记证,方可入内,外来人员离校时,需持来访登记证,并有接待人的签字,方可离校,上课期间外来车辆(除教育部门的车辆)严禁入内。

五、上课期间,教师外出必须有值班领导签字的出入证,无证严禁外出,上课期间学生外出,必须有班主任签发的假条,否则不允许外出。

六、清理好校门两侧的摊点,中午由上午值班人员清理,下午由下午值班人员清理。

七、值夜班人员按时给校内值班人员开关大门。

八、按时交接班,如早退、迟到,不论时间长短均以旷工记。

具体细则及规定

一、出勤管理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交接班,根据分工团结协作、各司其责,不得迟到或早退,门卫值班24小时不得空岗,学生在校时间保证2人同时在岗值班。如若发现迟到-早退每人次扣5元,旷工扣100元/天。

二、白班值日责任

1.外来人员的管理

(1)未经允许入校找学生或教师的。

(2)对来访者未进行登记,验明身份,电话联系接访人的。

(3)学生未下课随即放行,并且未凭来访登记证进入校内的。

(4)出门时没有将入门条收回、接待人未签字的。

(5)所有报社记者未经领导批准门卫放行入内的。违反以上规定扣5元/条/次。

2.学生的出入管理

(1)没有凭综治办统一印制的出门条出入门.班主任没有亲自送出或电话通知值班人员的。

(2)在学生出入登记表上没有做好登记。

(3)没有将学生当天出入进行统计,出入条、统计表没有装订存档的。违反以上规定扣5元/条/次。学生私自外出值班门卫未制止或未及时发现,造成的责任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或法律纠纷由保安负责。

3.外来车辆的管理

(1)外来车辆除教体局或镇党委的以外,其他车辆(包括教师个人车辆)入内的,

(2)校门两侧停放车辆的。违反规定扣5元/条/次。

4、其他职责

白天值日人员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负责治理校门两侧的周边环境,学校大门两侧摊点(50m)有流动摊点的。

(2)上课或午休时间大小门未及时关闭的。

(3)上级领导来学校没有及时用对讲机通知学校领导的!以上三条违反扣5元/条/次。

三、夜间值日责任

夜间值日是保护教师个人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的保证,值日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值日工作,对违反以下规定:

(1)酒后上班的

(2)打盹、睡觉的

(3)做值日无关的事情的违反以上规定扣10元/条/次。

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到岗后首先检查各室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2.晚自习走读的学生必须由家长到大门里面亲自接回,无家长接送的严禁放行。

3.值班过程中内巡人员必须时时检查各室的安全,加强防范。

4.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发现问题及时联系。

5.晚上学生离开教室后及时锁好各楼道门。早上学生到校前将所有楼道门全部打开。

6.因值班门卫未按规定巡逻,造成学校公私财物损失的,将依据物业合同管理规定处罚。

临沂义堂中学危房管理与报告制度

1.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

性。

2.分工负责。总务处人员要定期检查东西两座教学楼各间教室,学校各办公室、班级的负责人也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5.加强领导,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领导都要亲自检查等每一处不安全的地方,各班、组、室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本办公室的情况,发现险情,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或教职工及时撤离险区,将物资立即搬出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修理改造。对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追究其责任。

6.要认真组织好检查评比工作,学校每学期要组织检查,要实行奖惩制度,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对在维护校舍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以资鼓励,对破坏校舍者或对破坏校舍的行为不制止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做适当的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临沂义堂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五、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

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临沂义堂中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和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学院校园环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按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制

1.校内主要道路、人行道、广场、绿地、各种场馆和各部门办公场地外及师生公寓区的公共场所由后勤处负责。

2.建筑施工工地由基建处负责,施工完毕应将卫生清理干净方可竣工验收。

3.学生宿舍内卫生由学生处负责,学校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各单位负责。

4.各部门办公室室内和教学楼实验实训场所内的卫生清扫保洁由该场所使用人负责包干。

二、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木上涂、刻画和张贴标语、海报。

2.不准在绿化带、行道树、栏杆上晒挂物品。

3.不准在校内损坏花草、树木或践踏草坪,不准向绿化带、花坛、水域、草坪及进水井、窨井、排水道扔弃废物或倾倒垃圾、废渣。

4.不准随地吐痰、便溺。

5.不准乱丢烟蒂、瓜果皮核、纸屑及各类包装纸盒、袋等废弃物。

6.不准倾倒生活垃圾、渣土、粪便、污水和乱扔动物尸体杂物等。

7.不准在道路上或公共场地乱停车辆和冲洗车辆。

8.不准在校园内饲养各种禽畜。

9.不准在校园内摆摊设点,严禁闲杂人员在校园内叫卖、大声喧哗。

10.不准在马路上冲洗石料,在施工现场外堆放渣土、垃圾等废物和建筑材料。

11.不准将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废弃物向道路两旁倾倒、抛散。

12.不准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木上涂、乱写、刻画和张贴标语、海报。

13.不准在会议室、办公室、图书馆、礼堂等公共场所吸烟。

三、生活垃圾收集、倾倒和清运工作

1.校园内定点设立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箱,人人应自觉将垃圾、废弃物打包送到垃圾中转站或投入垃圾箱,严禁乱倒垃圾;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设置垃圾、废弃物堆放点或接收场地。

2.校园垃圾清运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每天早上、中午、傍晚清理、运走垃圾,保持垃圾中转站及垃圾箱周围清洁。

3.禁止在校园内焚烧垃圾(包括枯枝落叶),严禁将火源带入垃圾箱内。

4.教学、科研、生产等产生的含有放射性、易燃易爆和其它有害物质的固(液)体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和清运,不得任意遗弃和排放,不得作普通垃圾倒入垃圾箱内。

5.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做好清运工作。

6.在校区内运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洒落和泄漏。

7.学校倡导并鼓励实行垃圾分类收集,逐步推广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8.对垃圾箱(桶)、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期进行灭害消毒,防止污染环境和蚊蝇孽生。

四、环境卫生

1.主路面:路面干净、无浮土,路边无积土,无丢片、丢堆现象。

2.人行道:保持清洁,无浮土、烟头。路面不能有积水。

3.地面:每天清扫两遍,保持干净。地面不能有废物堆积。也不能有积水。

4.硬化地面:干净无浮土,无垃圾堆积。

5.果皮箱:箱内垃圾每天清理,箱体要保持清洁美观,无痰迹污垢灰尘。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6.绿化区域:无烟头、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和枯枝、成片落叶等。

7.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内部卫生做到:桌椅及用品摆放整齐,无蜘蛛网,墙壁清洁无乱张贴、无脚印、球印,门窗干净无灰尘,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迹,厕所、盥洗室清洁无污物积水,走道畅通。

8.各种楼内卫生

(1)厕所:地面、墙壁及瓷砖清洁,无污水、无污垢、无杂物;小便池清洁无尿碱、无异味、无水锈;大便池通畅,无污迹;门窗、窗台、玻璃、灯具干净;洗手池、墩布池清洁无污物;厕所内无跑、冒、滴、漏、堵;各种设施完好。

(2)楼道楼梯:地面墙壁清洁,无杂物、无污迹。门窗、玻璃、楼梯、楼道、扶手及装饰物清洁,无积尘、无污迹。垃圾桶及时清倒,清扫工具放到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五、检查评比

1.学生教室、宿舍卫生由学生处、团委组织各系有关人员每周进行检查评比;办公室、实训室、图书馆和公共场所等卫生由学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周进行检查评比;食堂卫生由后勤协同伙房每周进行检查评比。

2.根据清扫和保洁情况,逐项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3.各检查评比部门要对每次检查情况及时公布,建立检查档案,并将检查评比结果与学校评优评先挂钩。对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要全校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对卫生检查不及格的部门要全校通报批评,限期改进。

临沂义堂中学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公寓)实施封闭式管理。宿舍(公寓)均应设立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寒暑假封闭的学生宿舍(公寓),仍应安排专人值班、巡查。

2.宿舍(公寓)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熟悉住宿人员,严禁闲杂人员和小商小贩入内。对于带出宿舍的大件物品应检查后放行。

3.禁止擅自留宿他人,禁止留宿异性。

4.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5.禁止在床铺上点蚊香,不准点蜡烛,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带入和存放宿舍。

6.禁止使用酒精、油类等自炊用具。禁止焚烧杂物。

7.严格执行会客规定,大件物品出门要办理登记手续。

8.禁止聚众酗酒、举办舞会,不得大声喧哗、起哄闹事、打架斗殴和赌博,禁止向室外和公共场所投掷酒瓶等物。

9.确保楼道、走廊畅通,楼道内禁止停放车辆、堆放物品,爱护楼内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

10.学生应按时回宿舍就寝,杜绝迟归和不归现象。离开宿舍或晚上睡觉必须关好门窗。

11.大额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安全设置银行卡密码,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

二、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督促本办公室做好日常安全工作。

2.落实办公室安全防护措施。门窗必须牢固,底楼及走廊上的窗户要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栅栏。机要室、档案室或配有电脑等贵重设施的办公室要有防盗门及必要的技防设施。

3.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使用安全锁和防盗门的办公室要用钥匙锁到位,有技防措施的办公室要布防后方可离开。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关闭照明灯,切断水源,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

4.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密级文件、资料锁在文件柜或抽屉内,不得放在桌面上。必要时,应将机密材料送回机要室。

5.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本室周围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一旦发现办公室有异常现象,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临时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杜绝行窃(拎包)案件的发生。

8.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

9.提高警惕,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或交保卫处审查。

三、财会室管理制度

1.凡设有财会室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分管财会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防止盗窃、冒领、诈骗事故的发生。

2.财会室应配备保险箱(柜),安装防盗报警器终端并与公安机关或保卫处监控中心联网。

3.现金要日结日清。过夜现金应严格按核定的库存限额存放于保险箱(柜)。如遇特殊情况超过限额时,应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并落实专人值班守护。去银行取送大宗现金,必须由两名以上财会人员同行,并派专车、配备押运人员护送。

4.严格执行票据领用制度。各类汇票、支票使用签发时应填齐用途、限额,印鉴必须随时加盖。印鉴和汇票、支票必须分开存放保险箱(柜)内,严禁乱丢乱放。保险箱(柜)必须使用密码。钥匙应随身携带。

5.加强火种、火源、电源管理,严防票据、凭证、现金失火被焚。

6.严禁非财会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防止现金或票据被窃。

7.私人钱、物严禁存放在公用保险箱(柜)。

8.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并做好报警器终端布

防工作。

四、计算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1.凡配有计算机室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单位负责人专门分管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计算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计算机室的各项安全工作。

2.使用计算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来历不明的计算机软件不得随意使用、传播。

3.严禁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色情、迷信信息及物品。

4.计算机配置、类型和分布情况应登记造册;建立防盗、防破坏、防制黄(贩黄、播黄)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计算机室必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栅栏。有条件的,应安装防盗报警器终端);无安全保障的场所严禁放置计算机。外借计算机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5.切实加强计算机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计算机室内吸烟、使用明火,计算机室必须按要求配足消防器材。用机时值班人员应巡查计算机的运行情况,用机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外联网络的工作站、服务器、终端等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装置,防止雷电和静电冲掉程序,击坏设备。

6.因工作失职、有章不循造成计算机被盗、机房火灾或发生计算机制黄、贩黄、播黄等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凡新购置的计算机,须按学院规定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在落实使用责任人后,方可投入使用。

8.严格遵守“计算机管理规定”,确保计算机正常、安全

使用。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凡设有实验(实习)室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单位负责人专门分管实验(实习)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实验室管理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4.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5.落实防火、防盗、防放射源污染、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指导)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坚持在现场指导。实验未结束前,任何人不得离开现场。

7.使用剧毒品须经领导批准,并严格控制领用量和使用量。使用过程应予监督,使用剩余部分要及时归还仓库,并妥善处理好废物。

8.严格按有关规定合理存放和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和高压容器,严禁违章操作。

9.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实验室使用大功率电器类须经保卫处批准,并有专人负责。

10.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11.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¼;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12.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配电房是保证教学、科研、生活用电的重要枢纽。为维护配电房的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学院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进行,特制定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配电房的各种操作规程,严肃值班纪律,精心监视电气仪表设备。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凭上岗证上岗。

2.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按规定填写运行日记,做好抄表工作。

3.坚持定期对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制度,防止设备事故及火灾的发生。配电房内不得存放或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4.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¼。电工工具、设备、消防器材应严格定位,摆放有序。

5.值班期间严禁闲人入内,严禁干私活,有事必须事先请假。遇有重大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值班电工必须熟悉全院配电系统的布局和电器设备情况,正确掌握操作方法及故障处理技术。

7.加强判断设备运行状态及排除故障的能力。遇到负荷高峰期或雷雨天气,应增加巡视次数,注意人身、设备安全。

8.爱护保养消防器材并会熟练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消防器材和挪作它用。

七、热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茶水房是提供生活用气的重要部位,也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为维护茶水的安全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的生活需要,特制定热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热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设计、制造、质量、安装、检修等必须符合《蒸汽茶水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严格执行热水房的各种规章制度。茶水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上岗前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热水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有高度的责任意识,经常检查茶水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确保其绝对可靠性。

4.禁止在热水房内堆放可燃物,不准在茶水本体和蒸气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茶水房。

5.热水房严禁闲杂人员入内。茶水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6.坚持定期对茶水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防止设备事故发生。

7.爱护保管好消防器材并会熟练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消防器材和挪作它用。

八、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馆系藏书和师生阅览重地,存有大量珍贵的文献、图书、资料,是人员聚集的场所,属重点防火部位。为确保图书馆安全,特制定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应安排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图书馆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有条件应设立门禁系统,安排专人值班巡视,建有自动消防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应安排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图书安全管理制度。同一库室的工作人员,对该库室的安全共同负有直接责任,先离岗位者,应主动向后离岗者提醒进行安全检查。各库各室和各处馆舍的最后离岗者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关妥门窗、切断电源、š紧龙头等。

3.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电源和电器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要熟悉本馆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应确保¥道、走廊畅通,禁止堆放物品。书库、阅览室和机房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器、禁止明火,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等。

4.计算机房和书库重地,除公务或经许可外,不得随便进入;书库和开架借阅室除本岗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准带包入内。

5.机房和终端工作人员,要严守操作规程。开机必须填写有关记录。不得擅自安放和调试其他的软件,不得擅自利用计算机设备为他人服务,不得擅自带人来学习操作。

6.严格设备、钥匙、书籍等领用、签收手续。签收领用者对所领物品应负责妥善保管。

7.烧毁文件和垃圾要在远离本馆的指定地点,并由专人负责最后熄灭火种。

8.各部、室配置的灭火器材要保养完好,不得擅自挪用移动。

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档案室是学校集中统一管理全校各类档案的场所,属学校机要和重点防火部位。为确保学校档案安全,特制定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应安排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档案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加强档案室安全管理。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应安装防盗栅栏和防盗门。工作人员下班离岗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关妥门窗、切断水、电源等。

3.加强档案室防火、防虫、防潮、防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电源和电器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要熟悉本室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室内禁止吸烟、使用电器,禁止明火,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等。

4.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保密法规和学院保密工作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遵守保密纪律。不得谈论与保密档案有关的内容,不得将档案带至公共场所。

5.严格遵守有关档案借阅、鉴定、销毁制度。认真履行档案借阅手续,凡属绝密、机密、秘密的档案、资料,在未解密和未办理开放手续之前,不得对外借用。档案鉴定销毁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6.阅档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中的涉密内容。需要复制涉密档案材料,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摘录、转抄、复印档案。

7.档案信息上网,须遵守信息保密规定,确保档案安全,严防泄密。

8.爱护保管好档案及设备,防止污损、丢失事件发生。不得擅自修改档案数据、记录。

十、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物品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线等性质,在生产、储运、使用、清理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受到毁损的物品均属危险品。

2.危险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化学易燃物品防火管理细则》和《关于违反爆炸、易燃品、危险物品管理规则的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

3.危险品和采购必须由持有危险品采购证的专门人员负责采购。危险品的保管与装运应有专人负责,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冲击及拖拉。

4.危险品应在专门仓库内存放。仓库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

5.危险物品必须按其性质、性能分类存放,并实行三方三锁保管。领取时应在保卫处监督下,使用方两人以上领取方可发放。

6.实验室危险物品的使用,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确保安全。用完后,现场要认真进行清理,多余物品应办理退库手续,下脚废料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处理。

7.液化气钢瓶、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和使用,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保管和使用责任。

临沂义堂中学重点时段重点部位

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重点部位(学生聚集场所的教学楼、食堂、宿舍、实验楼、校门口以及厕所等的楼梯间和通道)和重点时段(上学、放学、集会、课间操、午休、晚自习后)学生通行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拥挤踩踏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学生集中通过的楼(通)道,必须保证出口全部开启畅通,楼(通)道中不得存在门坎及其它障碍物,雨后的积土必须及时清除,楼梯踏步上要画出中线标识,栏杆安装牢固且高度符合国家建设要求,楼梯坡度及踏步高度、宽度达到标准,且有醒目标识;落实专人检查重点部位楼(通)道、过道的照明灯具并确保照明亮度,经常检修应急照明灯,确保正常使用;出口处必须安全无隐患,周边的排水沟必须加盖;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二、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在重点时段应对所辖部位学生集

中通过时进行值守(巡查),指导学生有序通过;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发现楼(通)道内有障碍物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值周领导在重点时段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督促检查值班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楼(通)道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遵守秩序、相互礼让的文明习惯,掌握正确通过楼(通)道的和在拥挤场所自我保护的知识,尤其是在集中通过楼(通)道和散会时,教育学生养成不得追、跑、推、搡、挤以及搞恶作剧,禁止俯身或蹲下系鞋带、拾东西的习惯;注意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在学生集体活动中不得片面强调快速、整齐,活动结束要组织学生按要求依次、慢速撤离会场,班主任要做好集会的全程监管。

四、如遇晚自习停电,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必须坐在教室的原来位置,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辅导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如果是自习课间或下自习,学生已走出教室进入楼梯间,辅导老师必需要求学生不得起哄、拥挤,要尽量靠墙或栏杆,切勿站在过道中央,上下楼梯必须靠右行,借助应急灯的灯光组织疏散学生,按低楼层向高楼层的先后顺序缓慢下楼、离校。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五、结合实际,各年级要健全楼(通)道值班制度,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防止课间楼道值班出现空档,加强放学时楼道的值班力度,同时,值周领导要加强检查督促值班执行情况,并纳入考核;建立在特殊情况下快速反应的有效机制,准确判断危险,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避免事故发生。

六、门卫要积极配合派出所警察和居委会巡逻队做好学生上、放学和下自习时段校门的监管,按时开启校门,上、放学和下自习时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其余时间,进校办事车辆要按学校规定慢行,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七、学校要采取措施及时排除楼(通)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暂时难以彻底改造的要采取重点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八、责任追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谁未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由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学生在楼(通)道“十不准”

1.不准搞文体活动或做游戏;

2.不准大声喧哗,聚众起哄;

3.不准扎堆,阻挡通行;

4.不准追逐打闹;

5.不准将身体探出栏杆或翻爬护栏、栏杆;

6.不准集体跳跃或跑、跳、推、搡,开极端玩笑;

7.不准滋事斗殴;

8.不准推、摇、踢栏杆或护栏,破坏扶手;

9、不准上楼顶;

10.不准从事其它危险活动。

十、学生集中通行楼(通)道“十禁止”

1.禁止突然向前拥挤、抢先;

2.禁止追逐打闹;

3.禁止跑、跳、推、搡,开极端玩笑;

4.禁止搭肩、挽臂;

5.禁止起哄、搞恶作剧;

6.禁止俯身或蹲下系鞋带,拾东西;

7.禁止翻越栏杆,向下跳;

8.禁止逆行;

9.禁止向前(后)抛物品;

10.禁止作出其它危险举动。

临沂义堂中学住校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临沂义堂中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积分考评,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省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班子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三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

2.二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

3.一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4.重大安全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体局上报;由教体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临沂义堂中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对学生的教育

(一)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孩子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二)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知道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知道医疗急救电话。

5.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培训

(一)教育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

2.法治意识教育

3.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军训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

三、实施途径

在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

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规定学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到县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3.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

4.周、班会和活动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临沂义堂中学安全事故上报及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十)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教育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区教育局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区教育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教育局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临沂义堂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学校为了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信息排查采集

1.各处室、各办公室、各年级、各班、各专用教室,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2.各年级班主任、各专用室负责人,要负责对本教室或专用室,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学校总务处要每天指定专人负责对学生食堂、小卖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4.综治办人员要定期对学校大面积公共区域的安全进行大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五次。

5.夜间值班人员应每天晚上对全校进行安全隐患巡查。

二、安全隐患整改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校委会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各处室、各班级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信息要及时填写信息表,并将信息表上交相应科室并要求及时根据要求整改。

临沂义堂中学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的要求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教体局。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二、集会、广播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以班为单位,在指定的地方安排座位或站位区域,由组织活动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进出会场的秩序,以保证会场学生的安全与纪律。

2.学校在每天升旗仪式和集体做广播操时,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升旗仪式和做操时学生的安全与纪律。

3.做广播操以班为单位,从教学楼排队进入操场时,在楼道内不要拥挤,进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做广播操以班为单位,在指定的区域站队,由班主任负责。

5.每次做广播操进出教学楼时,在教学楼道的门口有专门值勤教师负责学生纪律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在多媒体室等室内组织集会、演出、观看电影等活动,应做到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确有保障。学校应制定学生集体活动中上下楼梯、进出大门的秩序常规,防止因秩序混乱而发生意外事故。

临沂义堂中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与报送制度

本安全信息通报和报送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依据学校校情,特制定学生安全信息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填写班级考勤,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三、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导处。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教导处,教导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通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五、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吉。

六、学校突发事故报告电话7822930

临沂义堂中学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洁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二、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学生进出。

三、学校的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口,根据不同情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

四、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须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而此开口处不再增设横道线等其他交通设施。

五、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应当在开口处设置人行横道线、(大、中学校的开口处设置注意行人标志)和人行横道预告标示,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六、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告标示、注意行人标志或注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七、上、放学时段,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主要出入口有教师和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导,疏导人流,师生、家长进出秩序良好。

八、有条件学校周边设置上、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安排人员配合疏导工作,学校门口没有拥堵状况。

九、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时处理,配合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十、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十一、将校园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衔接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十二、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十三、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十四、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十五、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整洁卫生。

十六、校园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十七、学校门口200米内不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房。

十八、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十九、经常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十、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特别是以各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十一、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义堂中学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临沂义堂中学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望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执行。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在校生,在校园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上、放学途中。

三、领导小组

组长:于国华

副组长:王法新 郭贞 祥周鲁宁

成 员:杜甲用 邢云志 刘学强 王乃习 许涛

杨仲霞 白小光 付德丰 李清刚 高超 董立坤 徐舒宁

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

1.开展教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强预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及时处理。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监督指导。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学校督导室要对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大丰教育局督导部门报告。

5.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二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校部责任人汇报。

五、奖惩

学校将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欺凌事件的责任人在评比、晋升、绩效等方面,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予以处理。对在教育、预防、发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责任人,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奖励。

义堂中学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社会实践、社会考察、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发放告家长通知书,告知家长此次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自己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2.组织学生到外省市的考察活动,需经区教育局有关部门的核准。

3.每次活动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各个班级的具体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进行合理的搭配)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并报有关交警部门备案。

5.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况进行检查,以确保行车安全。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要有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如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湖泊的,不经组织或设施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活动。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一般不组织出岛、出市的外出集体活动。

10.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3)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11.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临沂义堂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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