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北城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 ||||||||||||||||||||||||
2025-05-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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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北城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职能部门,功能室和各班级任课教师向领导小组负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认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对学生进行正确应对突发状况、自救互救常识、正确拨打救援电话常识的培训。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学生出现安全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迟报、漏报。 5.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值班护校制度;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学校安保人员要尽职履责,并和社区安全员保持密切联系,筑牢安全防线。 6.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关注学生心理变化,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教育学生遵守校园作息制度,上学按时到校,放学及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整改完成的,要立即采取停用或封闭措施,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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