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北城小学体育安全管理制度 | ||||||||||||||||||||||||
2025-05-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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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北城小学体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以生为体、健康至上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至上”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学校体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范畴,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责任、防范至上 依托临沂北城小学《安全管理岗位实名制实施方案》,强化每位老师的责任。体育器材设施、阳光体育课间活动、体育课、体育比赛、运动会安全、意外伤害事件处置等方面,责任到人。 二、工作要求 在教务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体育课堂教学,体育教师是体育课堂教学的直接安全责任人, (一)体育课 1.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安全方面地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能现场 整改的要及时有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2.体育活动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对不适宜参加体育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 3.室外课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遵行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对一些应负“注意义务”的教学内容,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防止因组织和管理上存在过失(如没讲清活动的相关注意事项,或者没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或者没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擅自离开课堂),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要予以及时纠正或制止; (二)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组织和参加重大比赛要做好体检和医务监督。 5.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三)体育器材安全 1.学生借用器材,不得入内,由管理员发放,确保器材按时归还,防止丢失。 2.学生所借器材必须在当天规定时间内归还,损坏或遗失器材按原价赔偿。 3.定期对室内室外体育器材、器械进行检查,及时修理。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以防止学生活动、上课时出现伤害事故,要确保体育课及各项课外体育活动的人身安全。 三、突发情况处置 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家长。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必要时及时送医。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要第一时间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体局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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