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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玉龙湾小学2025年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025-04-28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yulwxx/2025-000000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玉龙湾小学  发布日期  2025-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玉龙湾小学2025年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索引号: lsqlyyulwxx/2025-0000004
发布机构: 临沂玉龙湾小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4-28

临沂玉龙湾小学2025年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课程,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并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高度出发,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第三条 :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四条: 学校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章  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五条: 学校和家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第六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七条: 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积极与社会力量密切配合,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明确落实教师安全责任制,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八条: 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全体教师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 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 学校要重视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3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末作为考评每位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校长对本校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学校要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清除。

第十六条: 校长有权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4 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安全教育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熟记常用的报、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第二十条:学校要充分利用班队课、活动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以及知识结构、认知能力的差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员工了解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

第二十一条: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二十二条: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时,要特别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5章 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校、班级要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

第二十四条: 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每学期初要组织专项检查,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制度。学校要对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

第二十六条: 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要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原则,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循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七条: 落实“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围绕确定的活动主题,集中对师生和社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八条: 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政纪处分。

6  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三十条: 学校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7章 门卫管理制度

根据省、市、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学校保安人员要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制,并协助红埠寺派出所做好夜间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拨打有关电话(如110、119)或报警。对昼夜不听保安劝阻或打扰校园秩序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或交当地派出所处理,严重者将依法追究。

二、出入登记制度:凡进出校园一律在门卫登记,特别对外来人员要严格登记审查,尊重并服从保安人员管理,对没有登记进入校园引发事故门卫人员负全责。

三、车辆管理制度:本校夜间严禁停放外来人员、摩托车、三轮车、小轿车等机动车辆,上班期间:教师、学生车辆要按指定位置存放整齐,上下学保安人员要在门外维护秩序,严禁停放车辆堵塞交通。

四、作息制度:保安人员应按时值班,不得擅自空岗或打牌下棋。双休日、假期按时上班。上下学后应及时关门,

学生进校后没有班主任批条,保安人员有权禁止外出,下午放学后及时清校,并随时检查校舍安全,关好门窗。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五、卫生管理制度:保安人员在值班时,要穿保安服,仪表端庄,卫生整洁,大门内外属保卫科卫生区,应及时打扫。

.保安人员由学校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可停职检查并辞退。

 

 

 

 

 

 

 

 

 

 

 

 

 

 

 

 

 

 

第8章 领导带班管理制度

1.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值班,增强责任心,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请假。

2.坚持干部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

3.值班时间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及特殊时间段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其主要任务是:承担各种动态信息的接收、传递处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承担领导同志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紧急文书处理

等。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和值班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附:

临沂玉龙湾小学教干安全护导分工一览表

 

     

星期一

赵金涛  王超  杜传续

星期二

王君艳  傅胜金

星期三

李金凤  王洪艳

星期四

李海  杜宪

星期五

张素华  陈公伟

执勤程序

1.早上、中午提前40分钟到校护导。

2.做好学生课间秩序监控和大课间活动护导。

3.周一升旗进退场和中午、下午放学时路队护导。

4.做好下午放学后清校工作。

5.特殊时间段和节假日夜间值班。

6.关注师生安全,全面监控校园安全问题。

7.值勤人员并于于当日下班前将执勤情况在校园网进行信息反馈,

 

并将值勤情况报综治办。

执勤要求

1.执勤人员认真做好监控与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确需上报请第一时间上报。

2.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岗执勤,迟到一次扣5分,空岗一次扣10分,执勤一天按2课时计算。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

3.带班教干负责中午托管工作的监督考评,考核各功能室教师到岗到位、学生秩序评比。午休期间校园安全等。

 

 

 

第9章 教师值班巡查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增强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性,按时到指定岗位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职责要求,维持好学生纪律,及时制止在楼道内的学生疯跑、打闹现象。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3.中午、下午放学后,值班教师要巡视各班,做到关灯、关电脑、关门窗,室内无学生逗留。

4.值班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给带班领导,如有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5.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更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校园。

6.值班教师要随时督促站岗学生维护好课间学生纪律。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第10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为各部位消防区第一安全责任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

(2)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业务学习,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

时调整。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

11章 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文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校内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

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微机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科学教师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实验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12章   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教体局和办事处党工委汇报。

 

 

 

 

 

第13章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一、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从小懂得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

二、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七、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八、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雨天要穿好雨衣,建议上、放学不要撑雨伞,以免拦住视线造成交通事故。

九、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学校门卫人员、值班教干教师负责学校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也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

十一、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还要按学校规范停放车辆。

十二、学校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

十三、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第14章 防溺水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制度和防溺水应急预案。

2.做好特殊时段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等教育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3.通过周一队会进行防溺水安全专题。利用班队课让学生讲述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和水域,通过现场说法教育学生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

4.通过出一期防止溺水的宣传板报形式。以预防溺水为主题,向学生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明确要求学生不准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玩水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教育性强。让学生充分体会到安全的重要性。

5.向家长发一封《防溺水专项安全教育告家长书》倡议。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必要时,学校要再次与学生及家长鉴定安全责任书。

 

 

 

 

 

第15章 防拥挤防踩踏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1.凡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在楼道行走、上下楼梯,必须靠右行走,不得在学校各楼楼道集群停滞、拥挤、追逐和使用各种体育器材活动以及高声喧哗,严禁任何人在楼梯扶手栏杆上攀爬、坐、站等。若不按要求在楼内活动。

2.教师安全护学岗教师负责学生上下楼梯监管和疏导工作,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负责组织学生,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防止损失扩大。如果出现意外,护导教师负全责。

3.学生课间操、放学、集会上下楼梯,均有当日护导教师负责疏导。值班人员做好当天学生上下楼疏散指导,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4.食堂工作人员要组织学生排队就餐、不要推、拉、挤,维持好就餐期间的纪律。如果出现意外,食堂工作人员负全责。

5.综治办在教室、楼梯间出设置指示、警示标志,经常性进行演练活动。并通过经常、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的养成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培养他们遵守秩序、相互礼让的文明习惯。

6.楼道、楼梯的照明、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等设备由学校负责,定期做好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消号制度。若因疏忽或延误工作,造成意外事故发生,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班主任必须利用班会、中午自习时间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要经常提醒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教育学生充分认识到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做到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若在教室内发上意外事故,追究在场教师和班主任的责任。

 

 

 

 

 

 

 

 

 

 

 

 

 

 

 

第16章 危房管理与报告制度

1.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分工负责。学校各年级组、科科室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后勤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5.加强领导,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领导都要亲自检查危房、残墙等每一处不安全的地方,各科室负责人要随时注意本办公室的情况,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对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追究其责任。

6.要认真组织好检查评比工作,各班每学期要组织检查,并把检查评比的成绩列入教职工考核之中,并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7.要实行奖惩制度,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对在维护校舍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以资鼓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17章 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10.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学校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提醒和要求食堂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2.要经常性组织食堂食品卫生检查,特别是对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卫生隐患问题进行认真排查。  

13.要督促食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特别要完善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食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落实食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14.要针对季节性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一次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        

 

 

第18章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把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全校工作计划,并作为学校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教学卫生、环境设备、学生的生产劳动和体育锻炼等四个方面作总体部署。政务处负责全校卫生保健的教育与检查。

二、加强卫生常识教育,学校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和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内容学习,加强对学生保健常识的宣传,培养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

三、建立制度

1.制订各项卫生公约及学生个人卫生保健要求等。

2.制订每日、每周和每月清扫制度:各教学班每天需派学生值日。值日生负责当天教室的卫生清洁工作。每周周末下午进行全校卫生大扫除。每个月底的一个周末,要求全校各班级彻底清除各自卫生“死角”。

3.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学习负担量,将学校教学环境划分为卫生保干区,劳动量大的区域划分给五、六两个年级,其他年级负责清扫保洁地段。

4.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强化学生“卫生保洁”意识。学校对各班包干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评比。

5.将卫生工作作为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做到每年级设立“卫生评比”。规定“文明班”必须卫生评比达优。凡无故不参加卫生扫除和有乱扔果皮纸屑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第19章 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3.学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

4.充分利用板报、墙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5.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6.学校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7.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即: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第20章 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后勤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第21章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2、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3、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否戴首饰上岗,有否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否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二、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1.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2.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3、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

22章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7、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23章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2、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4、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5、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24章 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1、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2、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25章  食堂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1、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2、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3、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4、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5、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6、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7、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26章  食堂操作间管理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14、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27章  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2、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3、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4、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5、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6、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管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7、菜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28章 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4、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5、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9章 食堂配餐间管理制度

1、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2、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3、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4、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5、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6、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7、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30章  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2、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3、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4、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6、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7、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8、食品原材料进出库房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31章 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后勤处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2、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后勤处负责。

3、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4、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5、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6、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7、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2章  伙食管理制度

1、负责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学习,合理地配备炊事人员,明确分工,分清责任,促使全体人员各负其责,团结合作。

2、根据季节特点,市场供应情况和师生的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学生膳食,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制订具体地操作规程。

3、每周两次对伙食质量进行检查,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4、搞好民主管理伙食,每月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会议征求对伙食的意见,坚持改革,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5、严格食堂卫生制度,监督执行卫生“五四”制,防止食物中毒,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6、抓好食堂考勤,做好考勤记录,做到奖惩兑现。

7、负责炊具的购置和维修。

8、组织开饭工作,维持饭场秩序。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33章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协调解决治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和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建立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1、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

2、定期不定期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联席会议安排、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3、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安排部署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分解阶段性工作任务;

5、研究整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

6、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改专项活动。

联席会议有关规定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全体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

2、每次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急事要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指派联络员参加;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4、对于联席会议分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办理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归纳整理后及时报县综治委;

5、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34章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35章 临沂玉龙湾小学外出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外出活动行为,加强疫情期间学生教师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学生教师外出安全,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高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生个人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生请事假外出的审批

1、学生非法定节假日离开学校,当天不能返回者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并明确在外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由班主任批准,班主任并报送政务处。

2、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半天以内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告诉家长后(家长同意),才可批准。

3、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1-3天(含双休日、节假日)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政务处批准。

4、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3天以上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务处签署意见,报校长室批准。

(二)、学生因病外出的审批

1、学生请一般病假需附医院证明才能请假,按事假审批方式审批。

2、学生重病,可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如因病住院,可待病情好转后补办请假手续,并由班主任批准,班主任并且报送政务处批准。

上述二种假满不能按时到校者,返校后凭有关证明审批,凡无证明,事后补假者均无效。请假期满回校,必须向审批部门销假,逾期不回校,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

二、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1、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由班主任书面说明活动目的,人数、时间、地点、活动计划、可预见范围内安全措施和负责人姓名,明确带队老师,并需填写《报批表》,并经政务处和综治办共同批准,并报学校校长室备案后方可举行。

2、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重大活动,竞赛等,由学校组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注明参加活动学生人数、活动时间、地点、可预见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和负责人,明确带队领导,报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举行。活动与上课时间冲突者,由学校组织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报教务处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组织者负责通知学生所在班主任,转告任课老师。

3、各科室要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必须填写申请表,写清外出的具体目的、时间、地点、交通方式和人员组成,并制定《学生外出活动安全预案》。提前一周报综治办、教务处签字,经校长室批准。

4、各部门、教研室以及教师个人,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主办的活动,由组织活动的科室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需制定《学生外出活动安全预案》,并留存备查。

5、学生外出时间不得超过报批时限。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必须提前报校长室,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6、外出归来,需在当天向校长室销假。

7、凡未履行请假销假制度擅自外出的,将严肃追究组织人的责任。

三、学校对下述外出集体活动不批准,学校还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有组织者承担;

1、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的部门、班级,没有安排安全的交通工具、活动场地及食品等。

2、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者没有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告戒;

3、教职工、学生个人或学生组织擅自组织或为旅游团体组织同学外出旅游;

4、教职工、学生个人或学生组织招聘或为外单位招聘同学外出,从事推销、礼仪等商业活动;

5、个人、团对、部门盗用学校名义私登广告、张贴海报、摆摊设点等形式组织学生外出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36章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建卡,设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帐。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主管校长批准,校内各单位借用时由相关科组长批准。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37章 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3.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4.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5.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6.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7.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 ,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8.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9.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10.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38章 学校重点时(课间、午间与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学生集中通过的楼(通)道,必须保证出口全部开启畅通,楼(通)道中不得存在障碍物,楼梯上下踏步上要画出中线标识,栏杆安装牢固且高度符合国家建设要求,楼梯坡度及踏步高度、宽度达到标准,且有醒目标识;落实专人护导重点部位楼(通)道,经常检修应急照明灯,确保正常使用,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二、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在重点时段应对所辖部位学生集中通过时进行巡查,指导学生有序通过;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发现楼(通)道内有障碍物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值班领导在重点时段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督促检查值班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楼(通)道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遵守秩序、相互礼让的文明习惯,掌握正确通过楼(通)道的和在拥挤场所自我保护的知识,尤其是在集中通过楼(通)时,教育学生养成不得追、跑、推、搡、挤以及搞恶作剧,禁止俯身或蹲下系鞋带、拾东西的习惯;注意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在学生集体活动中不得片面强调快速、整齐,活动结束要组织学生按要求依次、慢速撤离会场,班主任要做好集会的全程监管。  

四、结合实际,健全楼(通)道值班制度,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防止课间楼道值班出现空档,加强放学时楼道的值班力度,同时,值班领导和教干要加强检查督促值班执行情况。

五、门卫要积极配合派出所警察和居委会巡逻队做好学生上、放学和下自习时段校门的监管,按时开启校门,上、放学期间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其余时间,进校办事车辆要按学校规定慢行,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学校要采取措施及时排除楼(通)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暂时难以彻底改造的要采取重点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七、责任追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谁未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由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学生在楼(通)道“十不准”

1.不准搞文体活动或做游戏; 2.不准大声喧哗,聚众起哄;3.不准扎堆阻挡通行; 4.不准追逐打闹;5.不准将身体探出栏杆或翻爬护栏、栏杆; 6.不准集体跳跃或跑、跳、推、搡,开极端玩笑;7.不准滋事斗殴;8.不准推、摇、踢栏杆或护栏,破坏扶手; 9.不准上楼顶;10.不准从事其它危险活动。

二、学生集中通行楼(通)道“十禁止” 1.禁止突然向前拥挤、抢先; 2.禁止追逐打闹; 3.禁止跑、跳、推、搡,开极端玩笑;4.禁止搭肩、挽臂;5.禁止起哄、搞恶作剧;6.禁止俯身或蹲下系鞋带,拾东西;7.禁止翻越栏杆,向下跳。                  

 

 

 

 

 

 

 

 

 

 

 

 

第39章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举办师生大型集会教育活动中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针对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各部门组织师生大型集会教育活动,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必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熟悉安全应急预案。

二、师生大型集会活动前,组织部门领导要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年级学生人数,安全保障措施,经批准方可实施。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批准组织单位实施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认真考察,结合场所的实际情况,对保障措施进行认真地审核、分析、完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禁止举办大型集会活动。

四、大型集会活动安保措施要努力做到严密、周到、可靠、可操作。

五、大型活动进行之前,组织部门领导要向全体参会师生讲清本次活动可能出现不安全因素,规避方法。

六、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学生快跑。当班教师组织学生分东、中、西楼梯下楼,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开展校外大型活动,如,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参观、公益劳动等,组织部门必须在学生出校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与社会组织部门及有关部门沟通协商,通力合作,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八、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班主任,必须对集会,会操,学生外出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教师监管,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九、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许随意组织师生大型集会活动。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向安全领导小组织汇报,擅自举办大型活动,取消其组织者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40章 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辆。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第41章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与报送制度

一、做好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把学生缺席情况及时上报给班主任老师。由班主任老师在规定的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4.如学生在校学习过程中感觉不舒服,先到卫生室,有卫生老师了解情况后,如需回家的,再有班主任老师通知其家长前来学校领孩子,并在门卫室做好登记。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3.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

4.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5.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第42章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一岗双责》

管理制度

设立教师安全责任分100分,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级在本学年一律不得评为平安班级,班主任不能评为优秀班主任,教师不能评为优秀教师,年度考核不能进入优秀等次。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综治办负责)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每出去一名学生扣班主任的安全分5分,特殊情况除外,但是必须有允许出入证明)

3.及时开、关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政务处负责)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班主任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放学后禁止在教室、办公室给学生补课。

3.班主任必须在路队、课间操等活动中准时到岗,如有公务不能到岗必须安排好班级看护工作。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在路队上出现安全问题的,视其轻重每一次扣除班主任安全分5——10分)

三、课堂教学制度(教务处负责)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课堂上出现事故的,视其情况轻重,扣除科任教师安全分10——20分)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学校将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每发现一次,扣除该教师的5分。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教室内的一切设施安全有班主任负责,学校在定期检查中,每发现一次安全隐患扣除班主任10分)

4.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未通知家长的每次扣除5分,造成安全问题的视其轻重扣除10——20分)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总务处负责)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期一次安全综合检查,各科室负责相应的安全。因科室检查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该科室扣10分。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班级和相应卫生区内发现安全隐患未上报的一处扣除班主任5分,办公室、科室出现安全隐患未上报的,科室每人次扣除2分。)

4.后勤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课间管理制度(政务处负责)

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班主任教育学生课间不到工地上玩,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每发现一人次扣除班主任安全分2分,造成安全问题的视其轻重扣除10——20分)

六、集体活动安全制度(校长审批)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谁举行活动谁制定措施,无安全措施的扣除举办人的安全分5分)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措施同上。

2.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班主任不在场或者无措施的出现安全问题每人次扣安全分5分)

七、物品放置安全制度(政务处、教务处负责)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学校在检查中每发现一次扣除班主任安全分2分。

2、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害的视其轻重扣除管理员安全分20——30分)

.用电安全制度(后勤后勤负责)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害的视其轻重扣除班主任安全分10——30分)

九、组织保障制度(综治办)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班级安全责任书没少一人次扣班主任安全分1分,个人安全责任书未交扣除该人的5分)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43章 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每天执勤的教干教师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排查,做好记录。

每周检查班主任是否在队会上强调安全教育内容。

每周五对门卫进行一次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检查。

每月一次对各室用电、消防、取暖等安全进行检查。

每周一次对校内食堂、服务部进行一次检查,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预防食物中毒。

每日值勤教干教师对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现象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两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一个月一次安全综合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44章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采取讲座、看影像资料、实际演练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以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二、定期对教学、校园设施的管理、实验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业务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对全体教职工集中教育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要求培训教育面达到100%。凡未参加教育培训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进行补训。  

四、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安全工作会议,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将依照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参会人员都必须认真听讲,作好会议记录,相关部门将定期组织检查。    

六、每学期结束,召开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第45章 午餐与午间安全管理制度

  1. 午餐时间:11:30---12:00;  

    1.接送学生的教师要求学生按年级高低排队,站好后清点人数。

    2.吃饭前先洗手。  

    3.有秩序地进入餐厅并入座(按年级顺序:一、二、三、四、五年级,每年级选一名组长)

    二、用餐要求:  

    1.待学生安静下来后,发出排队打饭的指令,(按年级顺序等待发放饭菜)。

    2.任何学生不能碰撞桌椅,不能敲打餐具,更不能说笑打闹,要保持安静;双手端好餐具回到座位后用餐。

    3.用餐过程中不允许说话、不打闹、不拥挤、不搞小动作;  

    4.吃饭时做到吃多少盛多少,不挑食、不暴饮暴食,把碗里的食物吃干净,做到不浪费粮食,时刻把“粒粒皆辛苦“记心中。  

    5.吃饭后,按要求,将碗和勺子分类放好。收拾好自己的餐具,剩菜剩饭倒在指定位置,轻拿轻放,养成文明的用餐习惯。

    三、卫生要求  

    1.吃饭过程中,桌椅保持整齐。  

    2.用餐过程中,地面、桌面要保持干净,不撒饭粒、不扔剩菜。  

    四、用餐后要求:

    1.收拾好餐具后,安静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等侯,饭后禁止吵闹、乱跑。等老师发出“回到休息室”的命令后才可以进入休息室,要按照年级高低(一、二、三、四、五年级)的顺序有秩序地进入,谁也不能提前走,不允许任何学生单独进入休息室。

    2.进入休息室后,有作业的同学写作业,没作业的学生脱掉鞋子,并摆放整齐,上床休息。任何人不得做影响午睡的事情,保持室内安静。不许说话、不许打闹、跑跳。  

    3.到预备时间整理好自己的床铺,保持卫生、干净。  

    4.入校前,接送教师必须清点人数。

    五、注意事项  

    1.不许外出买零食。不许触摸电源。

    2.不许带任何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餐厅和休息室,如玩具、卡等。

    3.保持室内清洁,不许随地乱扔垃圾。  

     

     

     

    第46章 突发事件及时报送制度

  2. 要把安全形势分析工作常态化  每周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都要认真分析学校所面临的安全形势,每月都要召开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议,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安全工作,就当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对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3. 安全形势分析的内容要全面化 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4. 师生群体和个体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以及群体、个体之间的关系状态;  

  5. 师生在校内活动的安全状况:

    1.校舍及构筑物安全;

    2.食品饮用水安全;

    3.消防安全;

    4.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5.特种设备安全;

    6.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实验药品器材等安全;

    7.集体活动安全;

    8.学科教学、实验(实训)实践课、活动课等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9.学生在教室、楼道、操场等场所的自主活动安全;

    10.其他校内安全。

  6. 安全形势分析要做到具体化  

    1.校园周边有无社会不法人员对学校师生造成伤害;

    2.校园周边有无各类经营场所安全,如网吧、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三无”图书、音像制品,以及其他非法经营场所;

    3.师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安全;

    4.流行病、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安全;

    5.师生上下学乘车(含自备车)路途安全;

    6.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地震及次生灾害带来的风险;

    7.其他由于社会治安、环境、气候、地质等方面的社会和自然灾害风险。

    四、安全形势分析要做到制度化

    校长每月都要亲自参与、亲自过问安全形势分析工作,对问题查找不明,工作懈怠、不重视安全工作人员要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学校德育、教学、后勤领导对各口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定期的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重点问题、整改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校长,并且在每月25日前要将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上报教育局。

     

     

    第47章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综治办、政务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三、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四、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禁乘“摩的”。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五、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六、值班领导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本周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

    七、教师负责辖区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八、教导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

    九、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坚持外来人员进出校长审批登记制度,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十、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与量化考核结合,与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联系。

                            .

    第48章 实践、实习活动管理制度

    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必须参加的教育和教学活动。

    二、学校成立有校长、教导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联系安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并组织指导与考核。

    三、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做到思想、任务、实践点、指导人员、带队教师五落实。

    四、每学年,每个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3天。

    五、学校除把敬老院作为学生实践基地外,应与社会保持经常性联系,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班主任及指导人员、带队教师要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技能技巧方面的指导。

    七、教育学生主动积极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虚心向学习,增强热爱劳动、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不断提高社会实践的能力。

    八、学校或班级每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

     

    第49章  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首位,把握气象灾害预防的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班班主任负全责。学校对各班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学校各班的防汛防雷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特别提醒师生在上下学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加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旗杆,以及围墙、厕所、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上报。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等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后,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开展如下几方面工作:

    (1)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学校如事先接到地震部门的预报,或遇突发性地震,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2)迅速组织开展自救

    ①通过各种手段迅速发出地震警报。

    ②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③有序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救援工作。

    3.做好安抚工作,稳定人心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同时发出救援信号,等待救援。

     

    第50章 值班巡逻管理制度

    一、学校巡逻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认真作好外来联系工作人员的登记。晚上作好上级来电记录,如有重要消息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及措施。加强组织纪律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三、严格巡逻值班时间,本着“眼勤、眼明、脑灵”进行工作,巡逻中做到细查、细看、多听、多记、高度警惕。若在巡视中对可疑人员未进行盘查、清退,致使校园内发生重大失窃案件,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巡逻人员做到定时检查教学楼四周的环境及各楼层的安全情况,切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①早晨学生入校前对教学楼内外进行巡逻检查。

    ②上午学生上课期间,巡逻检查有无从学校围墙或其他途径进行校园的外来人员。

    ③学生午休时间,巡逻检查有无从学校围墙或其他途径进行校园的外来人员。

    ④下午学生上课期间,巡逻检查有无从学校围墙或其他途径进行校园的外来人员。

    ⑤夜间值班人员要检查认真检查各办公室及教室的门窗和灯是否关好,以免发生意外。在夜间交接班的时候应该对上半夜的工作做以详细的交待,并填写值班记录。

    五、巡逻人员在值勤时应佩戴巡逻证,以表明身份。应文明执勤,秉公执法,规范行为,严守纪律。

    六、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在夜间值班室坚持值班,值班期间不得睡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字。

    七、值班人员注意交接班工作,在交接时应及时交待值班情况,接班教师及时查看值班记录。

    八、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时限。

    九、严禁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学校,在值班巡逻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值班岗位。如果在值班人员离开岗位期间,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将追究该值班人员的法律责任。  

                            .

    第51章 校门出入管理制度

    一、家长进出学校制度

    1. 家长进校园,徐经校长审批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请出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填写(来客来访单)。

    3.当家长离开学校时,应及时将签有被访者姓名的回执联交于保安。

    4.当家长给子女送雨具、钥匙等物件,可写纸条交给保安代送。

    5.学校因停车场地小,家长的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校门。

    6.家长若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得班主任批准,经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二、学生进出学校制度

    1.原则上,学生在学习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间,进校后不能随意进出学校。

    2.双休日,学生无特殊原因,不能来学校。

    3.非放学期间,学生出校大门必须有班主任批条。没有批条的,一律不准外出。

    4.去校外跑步或集体活动时,必须有老师领队,排队出校门。

     

     

    第52章 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一、凡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必须出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二、来访人员应主动说明来意,门卫在与校内相关接待部门、人员联系并得到同意答复后,方可允许来访人员进入校门。

    三、来访人员须登记相关信息(姓名、性别、时间、接待部门、接待人员等),持会客通知单进入校园。

    四、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须将驾驶证或行驶证存放于门卫处,凭车辆校园通行证进入校园。

    五、来访人员离开校园须将由校内接待部门、人员签字的会客通知单交到门卫处;外来车辆离开校园须将车辆校园通行证交到门卫换取驾驶证或行驶证。

    六、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资出校门,须出示相关部门许可证明,并进行登记

     

    第53章 安保人员职责

    1.对来人、来宾要讲文明、讲礼貌,热情接待并做好登记手续。

    2.值勤时应佩戴器械上岗,开、关教学楼门,上班时不得擅自空岗、打牌、睡觉。

    3.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应维持好秩序,校门附近严禁停放车辆堵塞交通。

    4.来人、来宾首先拨打接待人办公室内部电话,如接待人上课、不在办公室应拒绝进入校园。应进入的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5.学生进校后,不经班主任同意,门卫有权禁止学生外出,一旦放出,出现安全事故,要负相关责任。

    6、下班前关好教学楼门,并及时清校,让学生按时回家,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勤记录。

    7.遇到不法分子寻衅闹事,要挺身而出,保护好师生的人身安全。

    8.负责学校花草树木的管理,及时修剪浇水,上下学后应立即关好大门,并保持门内外卫生清洁。

    9.严禁节假曰外来人员及本校学生到校内打球、玩滑梯。

    10.值勤时要到校园内部进行巡逻,按要求关好夜间照明灯,如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或拨打110报警。

    11.负责学校车辆存放整齐,夜间严禁外来车辆入内存放。

    12.值班时保持大门关闭,晚10:00学校大门上锁关闭。

    13.以上职责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如有失职责任自负,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辞退。

     

    54章 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后勤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5章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7章  校园巡逻制度

    为加强值班巡逻力度,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预防犯罪,确保学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巡逻是门卫保安、值班人员的一项基本工作,是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2.门卫保安、值班人员要熟悉巡逻范围、地形环境、重点要害部位,做到重点明确,心中有数。

    3.门卫保安、值班人员要做到白天夜间不定时巡逻两次以上,对巡逻情况做好记录。

    4.门卫保安、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大胆心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应急处理。

    5.门卫保安、值班人员要服从派出所调度,在巡逻中自觉服从领导的统一安排,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

    第58章 校园封闭化管理制度

    为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校园封闭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入校管理

    1.严控临时到校人员。严格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严格禁止师生、后勤保障人员出入校园。食堂、采购物品严格做到零接触,所采购的物品,一律在校门口由校内后勤保障人员进行转运,送货人员严禁进入。

    3.严格限制学生家长进校。特殊情况,家长站在“家长止步线”外,礼貌、耐心问询事由,由学校后勤保障人员进行应对处理。

    4.疫情期间学生返校复学时,家长、学生校门口聚集应对:

    1)严格实施错峰入校制度,减轻校门口拥堵现象。

    2)加强高峰时段交通疏导,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及保卫人员在校门口指定位置维持秩序,引导车辆停放、学生入校(按入校流程)。

    3)利用qq群、班级微信群强化安全教育,告知学生戴口罩出行,尽量乘私家车辆或步行到校,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4)加强同辖区派出所的联系、沟通。学生返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进一步加强护学的力度,杜绝校园周围违法、违规等现象发生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5)加强同交警直属三大队的联系、沟通,学生返校时段安排专人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管理杜绝校园周围违法、违规、交通肇事等现象发生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6)校门口值班人员注意工作方法、方式,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行为。

    5.学生复学时,新闻宣传、媒体应对:

    (1)加强值班巡逻,沉着,冷静应对;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阻止突发事件进一步发展。

    (2)加强门卫值班,面对媒体人员时,要礼貌问询对方工作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查明意图,遇到自己的知识盲点,不乱说,别逞强,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发布对学校形象不利的信息。

    二、严格出校管理

    全校学生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应严格按照《教师外出审批制度》《学生外出审批制度》《临时工勤人员外出审批制度》执行(所有教职工外出必须向科室负责人请假,所有学生必须向年级主任请假,所有请假人员必须以假条为准,假条必须是本人亲自书写,科室负责人(年级主任)批准,填写《外出审批登记表》后方可离开校园)。

    三、加强校园管理

    1.严格场所管理。学校操场、体育馆等场地场所,停止对外开放;原则上禁止校园内组织大型活动。

    2.加强校园巡查,及时制止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必要时报告属地派出所依法依规处理。

    3.加强隐患排查。加大校园消防知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安全防火意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机制,杜绝各种火灾隐患。

    4.治安防控。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检查校园监控设施、设备运行状况。

    5.做好保卫人员自身防护,每日定时对值班场所消毒,配备必要防护用品,上岗前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禁止执勤。

     

     

     

     

     

    第59章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 学校医务室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对各班存有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每学期将摸底调查的信息立即反馈给班主任。

    第三条 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卫生室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 对监护人书面告知的、学校医务室反馈的、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 集体活动(如运动会)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 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临沂玉龙湾小学                                                                   2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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