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十中学安全保卫和门卫管理制度 | ||||||||||||||||||||||||
2025-05-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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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保卫制度 1.为切实加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平安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门卫管理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学校保卫人员应主动上前询问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操作 4.对拒不出示证件、不配合说明来意或不能说明来意的人员,学校保卫人员要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其班主任签名的学生出门证,经保卫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出门证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按学校要求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要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应关闭好校门,杜绝一切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位置,并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临沂第十中学综治办 2025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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