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涑河实验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 | ||||||||||||||||||||||||
2025-02-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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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电路必须安装规范。设置总电源开关、触电保护器和接地装置。按要求选用保险丝。经常检查电路及有关设备是否正常。严禁违章操作和带故障使用电器设备。 2.使用电烙铁、电炉等电器时,人不能离开现场。离开实验室应断开总电源开关。 3.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应存放于专用危险品柜内,采用双锁由双人保管。 4.教学需要领用危险品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由使用人亲自领取,保管人员应及时填写“危险品领用记录”。 5.严格按操作要求使用危险品。不能将危险品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如有未用完的危险品应及时送交实验室。 6.配齐灭火器、黄砂箱等消防器材。落实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确保应急使用。 7.实验室、仪器室及其它有贵重仪器的器材室,门窗要齐全坚固,要有防盗安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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