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北城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 ||||||||||||||||||||||||
2025-05-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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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北城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应对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构建学校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确保学生校园生命健康安全。 二、适用范围 1.暴力伤害: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件,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打架斗殴事件。 2.运动损伤:跑、跳、投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或因运动器械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 3.意外事件: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 4.责任伤害: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三、应急处置机构和职责 成立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网络。
组 长: 张汝辉 副组长: 郑 兵 李增欣 闵 丽 李守海 成 员: 黄永志 葛玉丽 冯 圣 彭成燕 杨 姗 万 倩 曹庆国 王加军 于永生 于殿臣 王丽丽 郝贵芹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2.负责组织教干教师应急处置培训,负责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督导、检查学校落实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重大或特大伤害事件,第一时间向兰山区教体局和柳青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汇报; 5.启动预案,组织协调各科室和班主任、教师按照预案迅速开展现场急救。 四、应急预防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学校利用校会、班会、安全讲座等系列安全活动,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2.严格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校园 “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和《校园安全岗位实名制》制度,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3.加强值日老师的巡查。值日教干每天要按时对楼梯值班人员、午间值班人员、餐厅值班人员进行巡查,发现不按时到岗,执勤不到位的教干教师要进行公示和批评教育。 4.加强护学岗值勤。护学岗值勤教干教师要按时到校门口执勤,关注校园周边交通状况、治安状况,认真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处置突发暴力意外伤害事件。 5.加强校园设施及器材的维护维修。后勤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第一时间进行维护维修,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 6.落实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组织课间操和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要提前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意外制定科学的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7.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客人持《出入证》进出,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8.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二)应急程序及处理办法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责任制度,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负有救助和配合学校解决事故的责任。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采取首见责任制,课间发生安全事故进,首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通知校医进行现场求助(杨学梅:13518693599),并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立即将受伤学生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立即进行诊断与救护,并立即告知班主任与分管领导。 3.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救助培训,事故发生时要立即采取科学、正确地救助方法进行救助;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校分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校医教师负责护送受伤害学生去正规医院救治,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立即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校医教师其中一人不在,分管教干(年级主任)协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5.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签字笔。 6.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由学校领导集体参与处理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五、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重事项 1.“救治第一”的原则,发生事故时,必须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受害学生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再明确责任,进行奖惩处理。不可在事故现场置受害学生于不顾,相互推诿责任,延误学生的治疗。如因救治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分! 2.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调解时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应急处置责任落实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积极开展预防和救援工作。在处置突发意外伤害事件过程中,疏乎大意、工作不力、方法不当,应承担直接责任。未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经学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取消当年度评优树先的资格,情节严重地取消晋升高级职称的资格,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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