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四中学2025年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 ||||||||||||||||||||||||
2025-05-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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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严从实从快抓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 学校成立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处室、年级、班级和个人。一旦发生疫情,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二)立足实战 做好发生卫生防疫的应对准备,立足实战,做好宣传教育和措施落实,保障校园不发生卫生疫情。 (三)科学应对 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三、组织机构 组 长:孟 黎 副组长:刘玉田 李振东 李新生 成 员:刘爱娟 周志鹏 张如玉 王雷 王晨 司动伟 卢德兴 张瑞华 王月华 朱义华 夏宗强 王雷 张伟 王晨王宗举 司动伟 卢德兴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宣传,提前预防 (1)利用网络、宣传橱窗、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在学生中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定期进行消毒。 (3)加强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政务处定期组织对校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的督察,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实施整改。 (4)后勤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定期组织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5)师生员工定期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6)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学生必要时可让其休学回家治疗。 2.疫情报告及控制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2)班主任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单位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发现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到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住院隔离治疗。班主任应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班主任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班主任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接到市、区防疫部门的传染病疫情预警报告,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后学校领导建议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责任追究 各处室负责人、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传染病疫情大面积爆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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