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河实验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 ||||||||||||||||||||||||
2025-03-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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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沂河实验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王郡晓 副组长:韦方正刘蕾 张晓莉 单夫菊 郭松 成员:全体教干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教体局的要求,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办公室设在安全办。 二、应急准备 1、自然灾害临灾险情出现后,迅速上报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同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 2、开展有序、有组织的抢险避灾工作。 ①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师生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险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②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时的报警工作。 ③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3、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以取得指导和支援。 4、一旦自然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情况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消或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 三、应急措施 1、发生自然灾害后,“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有关人员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启动灾害应急预案,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2、学校自然灾害应急组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及职责分工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开展自救、互救,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3、一旦自然灾害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灾害应急,确定撤消或保留抢险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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