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结算流程图 | ||||||||||||||||||||||||
2023-07-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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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医生开具医疗服务处方或检查单,由患者交门诊收费处,门诊收费处根据临沂市收费标准进行统一收费。收费时,须给患者开具门诊收费票据及银联卡和医疗保险卡等刷卡单据,在门诊收费票据上加盖门诊收费专用章。 (2)当日收款,当日上交银行。门诊收费处收款员将当天实际收入交存银行,同时填制门诊个人收入日报表,将个人收入日报表和银行交款单、POS签购单等相关单据交由财务处复核人员进行汇总复核。 (3)财务处汇总复核人员认真复核汇总门诊收入个人日报表,审核收费票据收入是否与个人日报表金额相符;银行交款单、POS签购单等金额是否与个人日报表金额相符;银行交款单、POS签购单等相关单据是否及时上交;退款手续和冲销票据是否合规等。 (4)退款和冲销票据。已在终端科室有扣费记录的,必须经过终端科室在信息系统处理后方可退费。诊间结算和自助机自助扣款,需先打印票据后再行退费。收款员退费后,应妥善保管原始票据。确保原始票据的真实、完整。整理后与报表一起上缴。 (5)财务处复核人员打印门诊收入日汇总表,及核对后的银行存款单、POS签购单据、医疗保险卡刷卡单据等作为门诊收入记账的原始凭证。 (6)门诊收费票据由财务统一购买,并据以登记。财务由专人负责票据领、销、存登记。 (7)门诊收费专用印鉴由专人进行保管,实行电子票据后,收款员不再使用门诊收费印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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