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管理与经验推广工作,指导课程、教材和教改实验,承担教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学校图书管理的规划,参与拟订评估方案、管理办法,抓好图书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教材征订和学生报刊的订阅工作。
(二)承担教育政策研究工作,参与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等工作。
(三)承担教学理论、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等教育教学研究,承担课程、教学、作业、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研究工作。承担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研究,提出教育管理、政策与实践研究的相关建议。
(四)承担教学指导与服务。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研究制定教学常规,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承担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研究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服务。指导课程开发与实施,承担全区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工作。
(五)承担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全区学生资助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具体工作。参与拟定全区学生资助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六)组织开展学业质量测评和命题质量效果评估,承担科学评价体系建设工作。
(七)对全区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与应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数字化智慧校园创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教学研究、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信息技术考试等工作。承担学校电化教学设备配备的技术指导工作。
(八)对学校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管理使用、中小学后勤管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教师实验教学培训、实验研究等工作。
(九)承担全区基础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承担全区各类相关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报批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学生资助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学生资助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承担全区教育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学校教代会和校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系统师德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教师文体活动。承担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协助做好职工集体福利工作。
(十一)对全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网络安全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协调区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县(区)考区的报名、考试、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承担全区社会证书考试(包括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报名、考试等工作。承担全区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承担全区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指导工作。承担全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及软件系统的管理、研究、应用等工作。承担全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
(十三)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