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全区境外招商引资日常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年度境外招商引资活动计划拟订的辅助工作,承担签约项目跟踪、推进、服务等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络服务和投诉受理处置等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有关问题。
(三)承担全区会展业发展业务指导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年度会展活动指导目录编制、会展活动服务保障以及相关调研评估、行业交流等工作。
(四)承担促进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发展的政策研究、统计分析等服务工作。承担组织举办对外投资、外派劳务和对外承包工程研讨会、展洽会及业务培训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对电子商务行业组织、重点企业的协调引导等服务工作,承担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现状分析和发展趋势研判。
(六)承担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扶持政策拟订辅助工作。协助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督促跟进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开展、各类经营主体培育引进和试点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七)承担全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服务保障等工作,参与组织举办商贸流通类展会、专业培训和研讨活动。协助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流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分析辅助工作,承担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和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等辅助工作。
(八)承担全区境外招商引资、会展业发展信息化建设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商务宣传推介工作。承担境外招商引资、会展业发展、外商投资等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九)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区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