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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39-8317767
负责人姓名 高义杰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区应急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二)参与编制拟订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购置计划及需求计划。  (三)承担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救灾、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和紧急配送工作。  (四)承担与各物资仓库和储备中心的协调联络工作,参与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  (五)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现场救援后勤保障服务。  (六)参与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七)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辅助工作。  (八)承担区级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和事故隐患预警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参与本级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评审评估以及本级政府应急救援演练。  (十)承担应急值守和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区级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承担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自然灾害分析研判工作。  (十二)承担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参与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  (十三)承担全区应急管理航空服务工作。  (十四)承担全区应急管理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应急领域专家队伍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十五)承担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事项的访问调查工作。  (十六)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七)完成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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