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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
2022-11-2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2-000047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2-0000477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策落实情况及成效
发布日期: 2022-11-25

顶格执行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上浮标准依次扣减相关税费。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分别按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兰山区共落实增值税28户,金额86.87万元。减免城建税0.58万元,户数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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