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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机构监督检查标准
2024-08-06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gsxzgl/2024-000020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疾控机构监督检查标准
索引号: lanshanqugsxzgl/2024-0000204
发布机构: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制度标准
发布日期: 2024-08-06

检查项目

备 注

人员制度管理

1.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并经过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2.应当建立覆盖疫苗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


冷链设施设备

3.冷库容积应当与疫苗储存需求相适应,并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


4、疫苗冷链设施设备应当运行正常,应建立冷链设备档案,配备双路供电系统或者备用发电机。应定期评估辖区内冷链设施设备的装备和运行状况。


5.冷藏车车况应符合疫苗运输要求,能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冷藏箱(保温箱)应运转正常。


储运温度监测

6.疫苗储存、运输应当处于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温度环境。


7.冷链设备应当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其中冷库、冰箱应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间隔不小于6小时),疫苗运输应填写温度记录表,且内容完整。


入库出库管理

8.疫苗进货渠道应合法,票据应齐全,应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验收记录、出入库台账,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备查,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9.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10.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索取批签发证明文件或批次检验报告,以及本次运输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文件、记录应按规定保存备查。对不能提供本次运输过程温度记录或不符合温度要求的疫苗应当拒绝接收。


11.疫苗入库出库时应进行扫码,并按规定及时将追溯信息上传。


疫苗定期检查

12.应当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疫苗的来源、包装完好情况、储存温度和疫苗有效期等。

储运温度异常管理

13.疫苗发生温度异常应当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记录表》 ,并上报疫苗生产企业进行评估。

过期失效疫苗处置

14.来源不明、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超过有效期的疫苗应当隔离存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1年内组织集中销毁。应当如实记录处置情况,处置记录应当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备查。
其他 15.疫苗注射用水及注射器应符合储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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