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信息】兰山区2022年职业培训活动(第二期)|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 | ||||||||||||||||||||||||||
2022-05-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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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的公告 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函〔2022〕16号)要求,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全员开展岗前培训。为全面做好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 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 二、对象范围及补贴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规定,经公示审批并签订协议的安置对象。每个安置对象原则上享受一次免费岗前培训。 三、培训方式 主要采取线下方式培训。 四、培训内容 通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五、培训课时 原则上定于安置对象签订协议后一周内完成,总计培训15课时(每课时45分钟)。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期组织培训的,经兰山区人社局同意后,可另行组织。 六、报名地点(方式) 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原则上由公益性岗位开发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报备手续基础上,按照“分期分批分地点、每地点每批次人数不超过50人”要求统一组织培训。培训机构选择上,由各镇街道(经开区)从我区补贴性目录培训机构清单中自主选择,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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