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转发《关于组织实施临沂市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字〔2019〕43号) | ||||||||||||||||||||||||
2021-02-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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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监管机构、团委、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组织实施全省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2号)要求,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我市自2019年起,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自2019年起,全市用三年时间组织6000名青年参加见习,2019年1600人,2020年2100人,2021年2300人。各县(区)要按照《临沂市三年青年见习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安排》(见附件1),增设一批见习基地,开发更多见习岗位,加大经费支持,完善见习管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见习对象和期限。我市青年见习计划对象是指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实名制登记基础数据、社保数据和失业登记数据进行逐一筛查,把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见习范围。在每年7月初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及早锁定见习对象。建立见习实名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见习需求清,提供有针对性的见习服务。要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并将政策咨询、见习指导贯穿其中,提升见习匹配效率。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要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二)做好见习基地的认定工作。各县(区)要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在用好现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基础上,于2019年5月评估认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本地区“青年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实现见习基地量的增加和质的提升。各县(区)要优先吸纳本地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为见习基地,着力解决现有见习基地招收见习人数偏少、岗位种类单一、补贴待遇偏低、人员留用不积极等问题。见习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年检一次。对连续两年未开展见习活动、未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见习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生日常管理不善等年检不合格的见习基地,停止其就业见习活动,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见习基地;对提供见习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留用比例高、有突出贡献的见习基地,予以表彰。 1、见习基地基本条件。 被评估认定为“青年见习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有助于提升就业能力的见习岗位;(3)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具备开展就业见习所需的师资力量和培训条件。 2、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程序。 (1)受理和认定部门。采取属地原则,拟申请“青年见习基地”的单位,向单位注册地同级人社部门申报,由同级人社部门审核认定。 (2)申报材料。营业执照等合法成立的支撑材料;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包括见习管理、培训计划、带教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公示及认定。对拟认定为“青年见习基地”的,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同级人社部门正式行文批复。 2019年前认定或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吸纳青年见习,并列入“青年见习基地”。 (三)规范使用工作平台。我市统一使用省人社厅建立的“山东青年见习系统”(以下简称“见习系统”),为见习单位申请、见习信息发布、见习人员报名、政策审核经办等提供一体化线上服务。具体流程为: 1、见习基地网上申请。第一步单位申报。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需求登录“见习系统”上传申报材料,主要材料包括:有效的经年检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扫描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健全可行的见习管理制度(包括见习管理、培训计划、带教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第二步资格审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录“见习系统”,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对申报单位见习场地、培训条件、师资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第三步公示认定。对拟认定为“青年见习基地”的,在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青年见习基地”,及时将基地情况、见习政策和联络方式等信息维护到“见习系统”。 2、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在线申请匹配,网上签约。第一步发布岗位信息。见习基地登录“见习系统”填报岗位需求信息,内容包括:见习基地名称、基地简介、见习岗位、见习人数、见习期限、所需专业条件及要求等,需求信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第二步个人选岗报名。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登录“见习系统”选择报名岗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第三步签订见习协议。双方达成见习意向后,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见附件2)。第四步开展见习。见习基地在见习人员报到之日起,登录“见习系统”及时做好毕业生上岗信息登记维护。 (四)强化见习管理服务。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的见习基地,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的,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鼓励见习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期满未被留用的人员,要加大跟踪帮扶,根据求职意向持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孵化等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下一步,青年见习计划将列入省、市两级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县(区)要将青年见习计划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做实实名管理信息,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推动见习任务按期完成。要加强部门协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见习工作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见习基地的设立认定;负责见习岗位审核公布、见习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见习基地相关补贴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拨付工作;负责辖区内见习人员的跟踪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见习政策落实。商务部门要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推荐一批优质见习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要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见习计划。共青团要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青年见习计划。工商联要推荐一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作为见习单位。 (二)加强见习经费管理。“青年见习基地”按规定向各级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报当地财政部门拨付,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申报见习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附件3)、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见附件4)、《山东省见习鉴定表》(见附件5);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要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 (三)加大宣传动员。各县(区)要大力宣传见习计划和政策措施,宣传本地区、本部门经验做法和成效,讲好青年见习故事,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2019年二季度起,每季度填报《青年见习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于下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于每年年底报送当年见习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附件:1.青年见习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安排 2.山东省见习协议书(参考样式) 3.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基地填写) 4.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见习基地填写) 5.山东省见习鉴定表(见习基地填写) 6.青年见习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临沂市委 临沂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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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青年见习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安排.doc】 附件【2山东省见习协议书(参考样式).doc】 附件【3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基地填写).doc】 附件【4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见习基地填写).doc】 附件【5山东省见习鉴定表(见习基地填写).doc】 附件【6三年青年见习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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