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2021年一季度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发放情况 | ||||||||||||||||||||||||
2021-04-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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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对当月内满60、80、9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进行核实认定,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不需要个人进行申请。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21]54号)文件规定补助。 2021年一季度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发放情况如下:1月兰山区有经济困难老年人1751人,发放补贴166620元。2月有经济困难老年人1744人,发放补贴165700元。3月有经济困难老年人1732人,发放补贴1604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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