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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
2017-01-05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222-3-17_Z/2017-010500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五保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
索引号: 00445222-3-17_Z/2017-0105007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7-01-05

(一)申请条件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五保供养待遇,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精神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三)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兰山区共有五保供养对象681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2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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