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 ||||||||||||||||||||||||
2022-04-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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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4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提升服务企业上市工作的针对性和工作效能,结合兰山区实际,起草本《实施意见》。 为做好我区企业上市工作,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明确了总体目标,提出了具体措施,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并在征求各镇街(经开区)、区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4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 三、出台目的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近三年,我区至少新增2 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近五年,全区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和“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至少 4 家,企业上市工作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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