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及担保人要求
贷款对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担保条件:临沂市直或三区政府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
三、贷款利率:国家基准利率上浮一个百分点。
四、贷款期限:期限最高三年,实行一年一贷,还完再贷。
五、微利项目贴息:全额贴息。
六、贷款资料
(一)、贷款申请人资料: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铺面租赁合同、户口簿、结婚证、银行卡半年流水账、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担保人资料:担保人身份证、担保承诺书、担保人工资证明、银行卡半年流水账
七、办理程序
1、领取并填写贷款申请材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工商营业执照》领取并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并实地考察:银行对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征信进行查询,人社、财政、银行三家联合实地考察经营情况。
3、审议研究并发放贷款:研究审批通过,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申请人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贷款偿还及贴息:借款人按月向银行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清本金。由经办银行按季度汇总贴息资金数据向财政局申请贴息资金。贴息资金到位后,银行将贴息划拨到贷款人账户。
八、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单位:兰山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创业担保贷款科
地址:兰山区沂蒙路83号兰山区政务大厅东区4楼6号窗口
联系电话:8079550
特别提醒:创业担保贷款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