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条件、程序 | ||||||||||||||||||||||||
2022-04-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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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三、办理依据 1.《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 2.《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19〕44号); 3.《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20号); 4.《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45号)。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 在兰山区行政区划内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 1.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发放表; 2.《临沂市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 (1)网上申报 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或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办事服务-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业务提出申请。 (2)现场申报 到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申报。 2.审核 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申请信息。 3.办结 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对补贴申请信息,经审核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咨询电话:0539-8223227。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临沂市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东区4楼402、403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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