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程序 | ||||||||||||||||||||||||
2022-04-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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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科 三、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1届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20号)。 四、申请主体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五、受理条件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毕业生; 3.孤儿;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六、申请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困难毕业生证照; 3.审核报告; 4.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花名册。 七、办事流程 1.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统一收取、审核材料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将补贴资金申请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复核后,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拨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后拨付至学校账户,由各学校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并留存领取签收信息。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九、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9-8316721。 十一、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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