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更加公正公开。二是整体上分“信息采集”“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需在同一时间段内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常住人口注册填报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信息注册填报后,等待平台计算积分,于“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时段申报志愿学校。
“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招生又分两次进行:“一次申报”时,家长通过“服务平台”上相关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一次申报”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生可登陆“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依次关闭报名端口。城区中小学无法容纳的生源,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镇中小学或民办学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