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区城镇建设、河道治理等工程的有序推进,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会产生矿石、沙、土等资源产品,如何依法依规处置各类资源产品,杜绝国有资源流失,是落实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要的一环。依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借鉴市、县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起草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关政策文件: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等资源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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