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兰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2022-12-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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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兰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2〕5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兰政发〔2021〕1号)要求,2022年8月10日,区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兰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开展论证、入户征求意见等工作,区住建局承办的《临沂市畜牧局旧住宅区棚改项目二期房屋征收决定》年内不能完成,已按规定程序从目录中移除,现对调整后的《兰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兰山区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兰山区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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