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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市兰山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2023-05-2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fj/2023-000010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临沂市兰山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索引号: lanshanqusfj/2023-0000106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公开目录: 论证及审查
发布日期: 2023-05-27

兰山区人民政府:

我局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区水务局关于《临沂市兰山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的相关材料,现已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审查过程

我局在收到相关材料后,首先对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初步确认后安排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进行审查。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山东省“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查意见,最终出具此报告。

二、审查内容

(一)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作为全区“十四五”期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方面的规划,属于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因此该方案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畴。

根据区水务局工作职责(兰山区政府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lyls.gov.cn/zt/jgzn/jgzn.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6068&deptcode=lanshanquswj)的规定,其职责之一为“(五)参与全区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因此,区水务局起草该决策提报区政府符合法定权限。

(二)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为积极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保证规划科学可行,兰山区水务局组织成立了“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由分管局长牵头负责规划编制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由山东盛泽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编我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通过开展实地调研、收集基础资料、反复修改完善,于2022年12月完成初稿,2022年12月15日区水务局组织“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的专家评审工作,初稿经专家研讨、编制公司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3月提报至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于4月18日-5月17日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目前已形成《兰山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送审稿)。

(三)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规划共分8章34节,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整体推进、优化配置、强化宣传、典型引领、目标管理、强化考核为主要原则,以建立健全节水工作机制和政策法规,健全完善节水标准和市场机制等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方针和“四水四定”政策,围绕“建立健全节水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制定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节水管理体系、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能力,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建立,节水护水惜水基本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全面彰显。以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的规定。

四、审查结论

综上,《兰山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作为我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定权限,履行了法定程序,可以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


兰山区司法局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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