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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兰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整治方案》

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点击:

2023年5月22日,兰山区政府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兰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整治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现就议题内容进行解读。

一、议题背景

全区人口184.4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3.1万,占比12.52%,预计“十四五”期间老年人口将再增加11万人,养老服务事业既面临严峻的刚性需求,又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区建成区早,老旧小区面广量大,部分小区存在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规划不足、应建未建、建而未交、交而不用等问题,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基础薄弱,影响了居家和社区养老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一百户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一百户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

三、议题目的

聚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健全工作机制,查找问题短板,强化整改落实,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质量标准,有效提升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四、议题主要内容

研究确定《兰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整治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到2024年12月31日前,补齐距市级标准3.3万平方米的差距,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完成建设任务,达到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的条件。

五、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1.明确任务。各镇街道、经开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业务职能,协助镇街道、经开区完成整改工作。

2.提高标准。摸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底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和推进计划,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3.强化调度。区工作专班要加强工作调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动态掌握整改进展。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规划、住建、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履职尽责、形成合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

议题解读人:孙兴志

联系电话:0539-819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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