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2日,兰山区政府召开第(18)次常务会议了,会议审议通过《兰山区2023年度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议题。现就议题内容进行解读。
一、议题背景
2022年、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下达我区5000亩(其中2022年3000亩,2023年2000亩)补充耕地任务。目前,我区已立项3个土地整治项目(兰山区2023年半程镇大峪村等4村土地整治项目、兰山区2023年半程镇大闵庄村等9村土地整治项目、兰山区2023年半程镇上艾崮村等9村土地整治项目),3个项目拟出新增耕地4830亩,投资估算22040.6万元;拟立项1个土地整治项目(兰山区2023年半程镇北张庄村土地整治项目),拟出新增耕地661亩,投资估算3920.77万元;以上4个土地整治项目共拟出新增耕地5491亩,投资估算25961.37万元。
为保障4个土地整治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耕地任务,区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兰山区2023年度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并分别于3月10日、3月16日两次征求了半程镇、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城投集团的意见,又于4月3日经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稿。
二、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6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等相关文件。
三、议题目的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土地整治的工作要求,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积极挖掘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5000亩补充耕地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增强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四、议题主要内容
根据土地整治工作要求,强化参与土地整治工作中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步骤、明确工作要求。
五、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建议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下发《兰山区2023年度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议题解读人:刘艳苹
联系电话:805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