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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
2023-03-2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lsqzf/2023-000000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发〔2023〕2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
索引号: lanshanqulsqzf/2023-0000007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3-2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先进工业强区建设,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力提速。对2023年一季度新增产值超过2000万元、增速不低于25%的制造业企业,在一季度末按照产值规模、增速等指标综合计算前50名制造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全年累计产值增速不低于20%且新增税收不低于100万元的,按照产值、税收等指标综合计算前20名制造业企业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产值、税收以统计部门、税务部门核定数据为准。(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二、支持产业链头部企业落地生产。新落地世界500强、央企独资制造业项目,根据当年度实际固定资产到位投资给予5%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三、支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补助30万元、20万元,重新认定的补助15万元。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税额标准的50%执行。(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税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当年度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五、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对制造业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六、支持企业数字赋能。设立数字化建设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分别奖励企业5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每年从年度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技改项目中,评选10个“区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八、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后,每跨过100亿台阶,一次性再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升规纳统后下一年度产值突破1亿元且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九、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优先支持制造业企业纳入重点后备资源培育,并按《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兰政字〔2022〕16号)规定享受财政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

十、支持企业人才、用地保障。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指标,合理降低工业用地成本。鼓励企业引进培育国家级高端领军人才、海外人才、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和技术人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兰山区分中心)

同一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同级同类财政奖补,实施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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