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6日,兰山区政府召开第24次常务会议了,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市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理顺工作会议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议题。现就议题内容进行解读。
一、议题背景
2020年1月14日,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职责由市城市管理局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使。市自规局行使处罚权以来,查处了一批影响城乡规划、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随着工作开展,执法体制不能适应工作实际、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目前,已严重影响违法建设管理工作。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通知》(鲁府法发〔2017〕24号)、《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鲁编办发〔2022〕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议题目的
按照调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要求,确定由区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职责。
四、议题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网格化查违控违机制,将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职责交由各区(管委会)综合执法部门行使,同时,各区(管委会)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交由各区(管委会)综合执法部门承担。职责划转以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城乡规划执法及相关职责履行情况的业务指导、督导考核,各区(管委会)综合执法部门承担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职责。
五、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相关部门要理顺工作机制,明晰城乡规划行政执法责任主体,理清责任划分界定,向上做好协调衔接,向下抓好统筹推进,确保城乡规划执法工作有序高效。要理顺人员问题,明确“谁来抓、谁来干”,合理分配人员,有效整合力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理顺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规范工作流程,严格遵守组织、财经、工作纪律,确保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议题解读人:王彬
联系电话:0539-805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