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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解读:《兰山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19-07-0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9-000023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一问一答解读:《兰山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9-0000233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简明问答
发布日期: 2019-07-05

一、制定《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持“宣传教育警示为主,日常监管执法为主,标准规范运行为主”,着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监管机构,塑造“忠诚、实干、担当”应急管理队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兄弟县区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26条。

一是总则概述。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行业监管职责,确保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监管职责。各镇(街道、经开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镇(街道、经开区)实现“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村居实现“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鼓励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安全生产。

三是监管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两个体系”建设的创建、运行与执法,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班组”建设。强化执法联动,加强属地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强化部门之间、镇(街道、经开区)之间的执法,确保执法到位。

四是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责任,实行“分级分类、划干分净、责任到人”的实名制监管方式。采取精准识别、精准建档立卡、精准施策等措施,推进实名制监管责任落实。

五是考核奖惩。对年度考核成绩前六名的镇(街道、经开区)及工作优秀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实行后督查制度,通过抽查企业主体责任、实名制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等落实情况,督查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与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实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启动问责”,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是附则。《办法》有效期期限。

三、如何保证《办法》有效落实?

贯彻落实《办法》,需要各镇街、经开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扎实开展工作。要按照“属地全面监管、行业监管重点强化、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实行“分级分类、划干分净、责任到人”的实名制监管方式,按照“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人有事,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体系。畅通安监人员进出渠道,工作成绩突出的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予以提拔、重用,工作中敷衍塞责、不敢担当的调离安监队伍,情节严重或致使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政策文件:临兰政办发〔2019〕19号 关于印发兰山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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