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兰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
2023-07-08 点击数: | ||||||||||||||||||||||||
|
||||||||||||||||||||||||
|
||||||||||||||||||||||||
问:本次修编《兰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答:修编《预案》目的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全面提升我区应对各类自然灾害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修编依据是《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兰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问:《兰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答: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或区委、区政府决定的突发应急救助事项,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问:区减灾委员会职责是什么? 答: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工作。 问:救助资金如何保障? 答:应对自然灾害所需资金,应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担、以属地为主的原则,多渠道筹集,保障应急救助工作需要,各级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救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保障救灾资金投入,完善灾害救助政策,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逐步建立完善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开展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解读机关: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科 解读人:石世玉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317566 电子邮箱:lsyjjjzjzk@ly.shandong.cn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