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兰山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
2024-10-31 点击数: | ||||||||||||||||||||||||
|
||||||||||||||||||||||||
|
||||||||||||||||||||||||
问:制定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什么意义? 答: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较高,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兰山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是加强全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监督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有力举措。 问: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遵循什么原则? 答: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问: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有哪些政策举措? 答: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办法出台了具体措施,一是应急安全保障中心实行“定岗、定员、定责”,配齐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保持基层安全生产队伍稳定。二是加大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教育力度,采用轮训、调训、专项培训等形式,每年至少组织2次集中培训。三是加强工作奖惩。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镇(街道、经开区)及工作优秀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连续两年受区级以上表扬的镇(街道、经开区),分管负责同志年度考核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工作成绩突出的,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予以提拔、重用。工作中敷衍塞责、不敢担当的及时调离,情节严重或致使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问:如何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 答:建立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体系。建立“横到边”的镇、工作区、村三级安全生产网格,镇为一级网格,工作区为二级网格,村为三级网格。一级网格重点监管高危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二级网格重点监管规模以下企业,三级网格重点监管“九小场所”。建立“纵到底”的行业监管、业务主管、综合监管三类网格,镇街道、经开区明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站所(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职责。 解读机关:兰山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科 解读人:曹勇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079192 电子邮箱:lsqawh@ly.shandong.cn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