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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临沂市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点击:

2023年11月29日,兰山区政府召开第(26)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临沂市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议题。现就议题内容进行解读。

一、议题背景

今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明确提出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审批,认真落实合理布局规划,保持零售户数量稳定,防止零售户无序过快增长的要求。2023年7月31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印发了《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模板)》及《县级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编制操作手册》,并提出: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工作,提升零售点布局科学化合理化水平。深入调研分析本地卷烟零售市场状况,综合考量辖区人口数量、消费能力、历史零售点数量、烟草制品经营数据等相关性指标,结合兰山区实际,依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本行政区划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议题目的

进一步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烟草制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数量动态平衡,更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四、议题主要内容

《临沂市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全文共计二十四条,具体对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布局原则及模式、办证条件、轮候排序、不予发证的各种情形、特殊规定和施行日期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制定依据、零售点概念、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第五条规定了许可证办理实行一证一址及属地管理。第六条规定了制定合理布局需要参考的指标。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了合理布局实行市场单元调控模式、轮候排序及情势变更管理。第十一条规定了零售点间距测定及参照因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了合理布局放宽和例外情形。第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依次规定了不予发放零售许可证的各类情形。第十八条规定了文件不溯及过往。第十九条明确了相关用语的含义。第二十条明确了零售点规划数量、间距标准及轮候排序情况的发布方式和途径。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相关用语是否包含本数。第二十二条明确了适用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文件的解释机关。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施行日期。该文件内容具体、明确、操作性强,既注重保护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社会公益特别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满足了服务经济、满足消费、合理配置的卷烟市场管理需求。

五、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区烟草专卖局提报的《临沂市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议题解读人:张超

联系电话:05398314876

政策文件:《临沂市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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