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兰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2023-11-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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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融媒讯 近日,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临沂市兰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据记者了解,本应急预案主要适用于兰山区境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事发镇街、经开区管委会处置能力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区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在预案中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最好的办法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通过开展监测、预防、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来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源头把关,重点加强对环境风险评价的审查;统筹协调安排应急措施和设备。 在预案中重点强调了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向当地镇街、经开区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和区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对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3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预案进一步明确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划分。对于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由省政府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预案;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区政府负责启动Ⅳ级响应。区政府应结合区情实际,调集相关应急力量,在省、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兰山首发:李熙萍 赵越 范永胜) 媒体解读链接:媒体解读 《兰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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