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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2022-12-0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2-000062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2-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2-0000623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 2022-12-08

根据山东省规划,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此基础上,对城乡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不足100人的农村公办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政策。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继续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和在校寄宿生15%的覆盖面,发放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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