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学年初中学生和班级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 | ||||||||||||||||||||||||
2021-03-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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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初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学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0学年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市级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范围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标准参照省级《办法》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尤其要注意,所推荐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 市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初中2018-2020级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初中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市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初中学校2018-2020级所有行政班级。 三、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2。 四、报送要求 各学校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的校级公示电子照片、申报表、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以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体质健康测试及艺术素养测评平台查询成绩截图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3月26日前报送至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1007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基教科邮箱。其中,校级公示电子照片需要3张,分别为公示具体地点1张、具体信息1张、有师生现场观看场景照片1张,不需要进行班级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把握工作标准,严明纪律要求。各初中学校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初中学校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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