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班级】关于做好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和班级评优工作的通知 | ||||||||||||||||||||||||
2023-02-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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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区直中小学,各民办中小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2学年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生和班级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普通高中学校评选省级、市级、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 2.初中学校评选市级、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 3.小学评选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范围及推荐评选说明 (一)评选范围 1.省级、市级评优评选范围、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附件1)、《临沂市普通高中、初中学校推荐评选要求》(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区级评选参照执行。 2.所推荐的省级、市级、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其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省级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市级、区级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和未在体测平台上传体测成绩的除外)。 (二)参评对象 1.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普通中小学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普通中小学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队)组织中担任职务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的学生。 3.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普通中小学所有行政班级。 三、名额分配 普通高中、初中学校的省级、市级评选数量由市教育局分配;各学段的区级评选数量根据在籍学生总数和行政班级总数按比例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把握工作标准,严明纪律要求。各学校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各类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违规办学受到市级及以上通报,或上年度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的学校,将减少或取消下一学年的推荐名额。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区教体局基教科邮箱:lsqjjk@163.com 联系人:刘胜堂8184032 附件:1.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 2.临沂市普通高中、初中学校推荐评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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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pdf】 附件【附件2.临沂市普通高中、初中学校推荐评选要求.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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