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少年】省级“美德少年”评选标准 | ||||||||||||||||||||||||
2023-06-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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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临沂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临沂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方案》(临教组发〔2023〕1号)、《临沂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教基字〔2023〕10号)、《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强德固本行动推进中小学美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基字〔2022〕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32号)等文件精神,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美德少年”评选标准如下。 (一)基本条件 参选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 (二)具体标准 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自强,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关心集体,主动担当;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乐于助人,见义智为;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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