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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学前教育助学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10-1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4-000002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22年度学前教育助学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4-0000022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发布日期: 2023-10-12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有利于减轻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的经济负担,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兰山教体局”)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助学金项目,保障全区内适龄幼儿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完善区域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充分缓解贫困家庭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2022年度学前教育助学金项目年初预算为732.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792.43万元。

二、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经统计分析,2022年学前教育助学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9.06分,评价等级为“中”。具体评分见下表:

评价内容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20.00

19.00

95.00%

过程

20.00

17.00

85.00%

产出

30.00

17.00

56.67%

效益

30.00

26.06

86.87%

综合得分

100.00

79.06

79.06%

(二)评价情况分析

学前教育助学金项目整体完成情况一般。从决策指标方面分析,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目标基本相匹配;项目支出年度指标设置不够完整,指标值未进行量化,绩效目标管理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从过程指标方面分析,财务管理制度及业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制度执行不到位,档案管理不规范,资金拨付手续完整,符合资金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从产出指标方面分析,学前教育助学金项目对在园幼儿实行应补尽补,但存在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料依据不足及认定标准和尺度不统一、申请流程不规范、评审结果未进行公示等问题。从效益指标方面分析,项目的实施能有效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不让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或辍学发挥有效作用;助学金政策宣传工作比较到位,在园学生家长对助学金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4.15%;通过满意度问卷调查,在园学生家长对该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程度比较高。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意识不强,目标填报不规范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部分产出时效指标设置缺失,未把“补助对象资格符合率”“申请流程规范率”等设为产出指标进行考核,指标的完整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档案管理不规范

经现场核查幼儿园学前教育发放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学生的档案资料,发现部分幼儿园受助档案管理不规范,例如:兰山实验幼儿园档案资料未有目录,资料不齐全。

(三)受助儿童信息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尺度不统一

评价小组抽取部分幼儿园对受助儿童的家庭贫困认定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料依据不足及认定标准和尺度不统一。例如:柳青街道英莱特幼儿园受助儿童徐小森、徐小林、徐小沐为三胞胎,受助金额为500元/人,助学金申请表中所填家庭信息显示父母均有正式工作,父亲在临沂天元建筑公司,母亲在兰山区人民医院从事护士工作,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仅有2021年沂南县青驼镇桃花村委出具的证明,该家庭实际居住地为兰山区阜丰大成郡小区,其村委证明资料依据不充分,未能提供证明家庭贫困的其他资料,如工资收入银行流水等等;兰山区实验幼儿园受助学生孙晓俊人均家庭年收入8,000元,受助标准1,400元,刘佳怡人均家庭年收入6,600元,受助标准1,200元,两名儿童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资料均为村委开具的贫困证明,理由均为家庭收入微薄、经济困难,但是人均年收入高的家庭反而补助的高;义堂镇优美幼儿园受助对象晁景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资料为村委开具的贫困证明,但证明中有免责条款,不符合要求。

2.助学金发放标准不准确

根据现场抽查核对幼儿园受助学生的档案资料,发现同一所幼儿园同一个家庭,但助学金发放金额不同,缺少统一的评审标准。例如:柳青街道东方童乐幼儿园受助对象姜泳舟、姜金妤为双胞胎,助学金发放标准为姜泳舟为1,200元/年,姜金妤为1,400元/年,无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资料;受助儿童张义辰、张昕宸为双胞胎,助学金发放标准为张义辰1,200元/年,张昕宸1,400元/年。

3.资助申请流程不规范

通过现场核查部分幼儿园受助儿童的助学金申请资料,发现部分幼儿园存在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兰山区学生资助档案规范管理的通知》(兰教体办字〔2022〕36号)规定成立三级认定工作组织,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未进行评审等问题,例如:兰山街道新蕾幼儿园、银座红埠寺社区幼儿园、红旗幼儿园、兰山幼儿园,柳青街道中心幼儿园刘庄园、朱夏园、星月意林幼儿园、东方童乐幼儿园、英莱特幼儿园无三级评审工作过程性资料;柳青街道金河园、跨世纪幼儿园无评审会议记录。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重要前提,预算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出现不完整或者相关指标不明确、指标细化、量化不充分等问题,会直接影响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成效。建议项目实施部门充分参与绩效目标编制,合理设置绩效指标,体现项目实施特点,涵盖项目实施内容,便于后期衡量和考核项目完成情况。

(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各中心幼儿园领导要高度重视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兰山教体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兰山区学生资助档案规范管理的通知》(兰教体办字〔2022〕36号)文件要求对受助儿童档案资料安排专人负责,设立专柜,及时整理、定期装订,分类存档,妥善保管。资助档案资料包括成立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助工作方案,召开园内资助会议、专题家长会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级评审会议,实行两级公示等每个环节。各中心幼儿园在审核辖区内各园受助儿童档案材料时,按相关文件要求统一标准整理档案资料。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评审规范性

兰山教体局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首先加强对幼儿园评审过程的监督,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认定标准和尺度,确保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困难儿童受教育权利;其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中心幼儿园制定出辖区内受助儿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分档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评审工作程序,并对辖区幼儿园上报的受助对象进行严格审核,规范受助儿童信息基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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