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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2022年度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公办、民办)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10-1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4-000002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2022年度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公办、民办)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4-0000023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发布日期: 2023-10-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义务教育: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6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鲁政发〔2016〕1号)、以及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科〔2021〕11号)文件的要求,现阶段,我省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81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1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高中教育:为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制度,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逐步提高区域内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2019年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财政教育投入加快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教科〔2019〕2号)文件,提出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于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兰山区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公办普通小学每生每年810元、公办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10元、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000元、民办小学每生每年710元、民办初中每生每年91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8000元,以上经费全部由财政承担,按照比例拨付。实施该项目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为29,780.44万元,其中公办学校28,437.70万元,民办学校1,342.7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下达资金分配额度29,780.44万元,其中上级专款21,563.00万元,区级资金8,217.44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2022年山东省教育事业统计系统填报的人数及相应生均公用经费的标准,向兰山区财政局申请预算资金,兰山区财政局批复后拨付。学校主要用于办公、物业管理、教师培训、校舍维修、劳务费、文体活动开展、课题研究、水电暖、试卷资料等方面支出,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学质量。

资金支出管理方面,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科〔2021〕11号)及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发布《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发〔2020〕2号)文件的要求申请项目资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需要,以上费用支出事项经审批后,由财务科室负责费用支付。项目管理方面,参照生均公用经费使用办法支出范围规定管理生均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该项目由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29,780.44万元,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前期填报了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自评并填报了《区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未作为项目支出填报预算,无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自评表等相关资料。

评价组查阅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及自评表,项目绩效目标表部分指标设置不够明确,质量指标与可持续影响指标相同;绩效自评表成本指标未填写年度指标值,自评工作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偏差,资金全年执行数应为1,339.58万元;整体来看,绩效管理工作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有待提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兰山区2022年度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公办、民办)项目绩效总得分为90.23分,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如表1。

表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指标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得分率

决策

20

18

90.00%

过程

20

14.23

71.15%

产出

30

30

100.00%

效益

30

28

93.33%

合计

100

90.23

90.23%

兰山区2022年度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公办、民办)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良好,从决策指标方面分析,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预算编制较为科学,但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准确,绩效目标管理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从过程指标方面分析,项目经费参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执行,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率高,但公办学校项目资金使用不完全符合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规定及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且民办学校未对生均公用经费设置专账核算,项目执行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从产出指标方面分析,经费能够及时地拨付到学校,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的需要。从效益指标方面分析,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了学校教学质量,但经费用于教师培训比重较低,经费支出结构有待优化,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长效管理机制建立需进一步完善。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该项目根据山东省教育事业统计管理系统填报的中小学生人数,按照对应的补助标准计算分配各个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额度,资金分配明确且合理,同时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针对生均公用经费建立了多项管理制度,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有据可依。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未作为项目支出填报预算,无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自评表等相关资料。根据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及项目自评表,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性有待提高,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表部分绩效指标设置准确性不足,质量指标与可持续影响指标相同;二是绩效自评表成本指标未填写年度指标值;三是自评工作与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偏差。

2.经费支出不规范,经费管理水平有待加强

一是公办学校该项目资金使用不完全符合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规定及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部分公办学校存在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支付宿管、保洁、司机、校医等临时人员工资及社保福利费,支付教职工体检费等教职工福利,支付专职保安经费的情况。二是民办学校由于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未专账核算,费用列支与学校其他收入来源混淆,资金支出无法准确区分资金来源。三是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相关支出的占比较低,公用经费支出结构有待优化。

3.对经费支出约束性规定的灵活运用未明确是否合规

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明确规定生均公用经费不能用于临时聘用人员等人员经费,部分公办学校门卫、保洁、临时代课人员的报酬等都以购买服务形式用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这些支出如果算成人员经费就不能在公用经费中支出,如果算成购买服务就可以在“灵活使用”生均公用经费的范围内。诸如此类灵活使用生均公用经费事项,由于现实中存在较为普遍,需要尽快明确这些灵活使用是否合规,或在什么条件下合规。

(三)建议意见

1.加强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管理流程

建议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人员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不断规范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工作质量,加强与项目业务人员沟通,切实针对项目计划实施内容设置科学、合理、准确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现项目实施特点。另外,要针对项目绩效监控和自评开展相关的工作,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发挥绩效对项目管理的纠偏与评价作用,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和监管,确保经费支出的合规性

一是建议学校严格按照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资金,杜绝超范围列支资金。二是保证教师培训支出的占比,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有效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三是民办学校对生均公用经费设置专账核算,确定支出事项的资金来源,有效管控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四是建议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定期对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经费。学校在每一年度结束后应当将该年度公用经费的具体支出情况在学校进行公开公示,提升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最大程度的发挥公用经费对教育发展的保障效益。

3.明确灵活使用生均公用经费合规的条件

生均公用经费支出约束性规定旨在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使用。在使用生均公用经费时,应当勤俭节约,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针对普遍存在的灵活运用生均公用经费的情况,建议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兰山区财政局明确其支出合规的条件,同时相关支出标准的制定应紧跟财政支出发展的需求,项目资金“该不该支、该怎样支”相关责任部门应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使不合规支出得到及时有效遏制,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和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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