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兰山区政府召开第39次常务会议了,会议审议通过《兰山区现代流通强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议题。现就议题内容进行解读。
一、议题背景
2022年,兰山区被评为“2021年度山东省现代流通强县”,获得省级专项资金奖励1000万元。专项资金在支持 部分企业及项目后,仍有资金结余。2024年,为更好发挥剩余资金助力,区商务局在2023年前期方案基础上,结合我区商贸流通发展情况,对剩余资金支持方向进行了调整,牵头起草了《兰山区现代流通强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进行了完善。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现代流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鲁财工〔2022〕4号)和《山东省现代流通强县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工〔2022〕11号)文件。
三、议题目的
加快推动我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流通设施水平提升、流通主体培育、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全区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
四、议题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大部分。分别从资金管理、支持方向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其中:第一部分是资金管理要求。
此部分内容是要求资金申请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要求各项目单位要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评价工作,强化档案管理,做好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保存,保存期不少于5年。
第二部分是资金支持5个方向。
此部分内容是对专项资金支持的具体方向进行说明,包含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直播电商发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企业规范化发展及其他现代流通发展共5项。同时对申报主体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说明。
第三部分是资金支持内容。
此部分内容是对5项所支持方向的申报项目、条件、奖励措施分别进行了详细说明:一是支持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对于传统商贸企业提升改造进行补贴;二是支持直播电商发展,对获得省级及以上示范基地、典型案例等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给予申报主体进行资金奖励;三是支持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对被评为市级及以上提升型或品质型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一次性给予申报主体资金奖励;四是支持企业规范化发展,对2024年月度新增贸易业纳统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根据其年度销售额、已纳统的在库零售业企业根据2024年度年销售额增速进行资金奖励;五是对其他现代流通发展的重点项目及优秀企业的支持。企业在相关领域成功申报为省级及以上试点企业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给予资金奖励。
第五部分是附则。
对多个企业申报同一项目时资金的分配、一个项目同类政策的享受、项目适用时间等进行了说明。
五、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山区现代流通强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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