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落地服务机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政府《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机制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项目落地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市重点项目落地协调推进机制运行的通知》、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的紧急通知》、《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落地服务机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建立兰山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落地服务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快构建统筹调度服务体系
成立兰山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落地并联审批协调小组,协调推进有关重大项目落地问题。依托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并联审批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局明确 2名科级干部,并联审批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分别明确 1 名中层科长作为本部门首席代表,参与调度中心的工作,每周集中办公不少于 1 天。
实行月调度会、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 1-2 次并联审批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较大困难问题,研究确定需提交区级以上层面审批和协调推进的重大项目事项;每周召开 1 次并联审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例会,对拟落地项目开展预评估,解决项目落地有关问题。根据项目需要,月调度会和周例会可随时召开。
区直有关部门分别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工作专班,专责推动项目落地过程中本部门、本领域任务落实,并根据需要参加调度会商。各镇街(经开区)要参照省市区模式,落实“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专员、一跟到底”的项目落地推进要求,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并根据需要参加调度会商。
二、组织开展项目预评估服务
为确保拟落地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规划布局和所在园区功能定位,参照省发改委对汽车投资项目开展咨询服务的做法,组织开展项目预评估服务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预评估工作。
1、建立预评估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预评估工作,建立预评估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项目预评估专家库。
2、明确项目预评估内容和分工。项目预评估主要包括产业导向、规划布局、环境保护、能源消耗、投资强度及效益等方面。由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兰山规划分局等部门根据职责提出预评估意见。
3、健全项目预评估工作流程。各产业专班、各镇街(经开区)为申报主体,在项目落地前及时提交项目情况、投资方信息等评估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区直各责任单位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预评估工作。对于重大项目或特殊项目,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估情况及时反馈申报单位。
三、健全项目推进落实工作流程
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全力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1、建设项目管理库。各镇街(经开区)要做好项目的筛选、申报、立项等工作,严把项目入口关。符合条件的优选项目报送市项目管理库。
2、收集重大项目落地困难问题。各镇街(经开区)、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需要区级及以上层面审批和协调推进的重大项目,系统梳理影响项目落地的手续办理、土地供应、环境容量、资金筹措、政策落实、施工建设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每月 1 日前,各镇街(经开区)、区直有关部门将收集的项目困难问题报送兰山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重大问题可以随时报送。
需区、市级及以上层面协调推进的重大项目,主要是指“省市重点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以及其他事关全区全市发展大局项目、重要民生项目”等 4 大类项目中需要区级及以上层面审批和协调推进的重大项目。
3、形成解决问题清单。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重大项目落地困难问题,形成《重大项目落地亟待解决问题清单》,并根据职责明确区直牵头部门,由其在 3 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做法和意见建议。对属于镇街(经开区)地方权限、区直部门自身职责的项目,由镇街(经开区)、区直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对需要省、市级层面审批和协调推进的重大项目,由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4、组织开展专题会商。对需要区级层面审批和协调推进的重大项目,以视频或现场等方式,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专题会商,研究落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制定落地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链,并形成《专题会商纪要》。重大问题事项提报区政府研究。
5、加强项目落地调度督导。依托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服务平台,对入库项目实施落地全流程、责任主体全范围跟踪,建立项目落地工作台账,实行项目推进“亮灯”管理,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6、突出实绩评价导向。推行“亮诺、践诺”制度,镇街(经开区)负责人介绍项目推进目标、节点进度和工作措施等。突出实绩评价,重点考核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和问题办结率,并定期通报。同时,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四、组织实施项目后评价和运营服务
由区工信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竣工后评价服务工作,以提升项目效益和贡献度,保障项目单位健康运营。
1、开展亩产效益评价。由区工信局对已竣工项目,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流程、标准和职责分工,委托第三方,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工作。
2、开展信用评价。由区发改局将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市级社会信用体系,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利用虚假信息和资料骗取重大项目资格和相关优惠政策的,将项目投资责任主体纳入信用管理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3、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由区金融监管局对授信额度 5 亿元以上的项目单位、企业,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平台,建立动态预警服务机制, 预警指标主要包括:经营指标,包括产值、利税、用电量、重大投资事项、经营者变动信息等;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产权比率、利息备付率、净资产等;银行信贷及融资情况,包括贷款余额、表外融资余额、实际授信银行家数、近期到期还款额、担保企业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逾期贷款、抽贷压贷情况、债券融资信息、民间融资信息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突出事件,包括安全事故、刑事案件、群众上访事件、媒体曝光事件、环保事件、非法集资等。根据预警情况提供相应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