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市兰山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的草案解读
一、背景依据
1、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战略部署,这标志着节约用水已成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面对新一轮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必须从生态文明的高度认识节水的重要性,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各领域全过程节水管理,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社会发展各环节,是保障兰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构建和谐兰山、生态兰山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合理规划节约用水,有助于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水资源,提高科学用水水平,使有限的水资源能够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兰山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编制《临沂市兰山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临沂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的有关实施办法及规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及省市节约用水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同时执行国家、省、市、区已经批复的各类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并结合我区节约用水前期工作成果。
二、起草过程
1、调研论证。立足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要求,深度实施节水控水,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以2020年为现状年,在分析节水现状、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系统谋划“十四五”期间我区节水工作的整体目标,提出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建设内容、拟实施的重点工程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2、起草。根据山东省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临沂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结合兰山区实际,充分征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起草了《临沂市兰山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
3、专家审查。征求意见稿完成后,由临沂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对《临沂市兰山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进行审查。通过听取临沂市兰山水务局的情况介绍和编制单位汇报,经讨论顺利通过审查。
三、主要内容
1、政策要点和总体目标。规划共分8章34节,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整体推进、优化配置、强化宣传,典型引领、目标管理、强化考核为主要原则,以建立健全节水工作机制和政策法规,健全完善节水标准和市场机制等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和“补短板、强监管”为总基调,围绕“建立健全节水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制定了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节水管理体系、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能力,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建立,节水护水惜水基本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全面彰显。
2、具体指标。《规划》具体明确了6项约束性指标和2预期性指标: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609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16%、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2以上,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9以内,非常规用水量和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0.0331亿立方米和50%以上。
3、建设任务。为保障规划目标得以实现,规划提出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非常规水利用、节水标杆引领、节水科技支撑等六大领域节水任务和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机制、用水定额管理机制、用水监测统计制度、水资源产权改革、节水融资模式、落实水效标识制度等七项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任务,以上目标任务投资经初步匡算,十四五期间节约用水总投资将达到1.65亿元。
4、推进措施。为保障规划目标落实落地,规划将六大领域节水任务和七项体制机制建设任务均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