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至6月14日,兰山区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关于征求《临沂市兰山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来自社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7日
2024年5月15日至6月14日,兰山区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关于征求《临沂市兰山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来自社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7日
关于征求《临沂市兰山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工作要求,依据《临沂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兰山实际,制定本方案。为凝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参与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增加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性、科学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6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兰山区政府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在线提出意见。
2、发送电子邮件:ly8184040@163.com。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山区卫生健康局,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大道63号,邮编2760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临沂市兰山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字样。
兰山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工作要求,依据《临沂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兰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实把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重要内容的要求,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2026年底,全区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较大提升,适应基层特点、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全面确立。
二、目标措施
(一)区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档升级
1.推进区级医院达标扩容。争取到2025年底,兰山区人民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基本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创建标准。实施县域专科能力提升计划,区级医院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专科诊疗量区域内占比达到65%以上。2024年底前,区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完成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
2.强化乡镇卫生院晋级扩能。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保持在90%以上。加快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发展,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眼底检查、颈动脉斑块检查等设备“应配尽配”。支持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或中心卫生院基础设施、急诊急救、临床专科、设备配备、住院床位等建设,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院标准。2026年底前建成2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和5家特色专科卫生院,选址扩建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优化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支持改扩建业务用房,鼓励结合实际设置检查(检验)室、值班室等,应设有独立厕所。2024年重点改造提升薄弱村卫生室及产权公有卫生室;2025年底前,所有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现“五有三提升”,达到有观察诊查床、有智慧随访设备、有康复理疗设备、有必要的检查设备、有卫生厕所和冷暖空调,实现服务能力提升、诊疗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提升。高标准改造提升一批中心村卫生室,在服务人口2000人以上、非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集聚提升类和城郊融合类村庄,高标准设置合计30家(含现有14家)中心村卫生室,房屋面积(含厕所)原则上不低于150平方米,鼓励配置血液分析仪、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健康一体机等设备。
4.全面推动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村卫生室运行补助政策,2024年—2026年,区级财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每个一体化村卫生室每年给予不少于2万元运行补助经费;支持通过新建、改扩建、盘活闲置公产房屋等多渠道实现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支持多渠道实现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2024年底前,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实现房屋产权公有。
(二)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能扩量
5.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技能。开展全区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次,全面提升乡村医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依托山东医专推进在岗乡村医生学历层次提升,2024年—2026年,稳步提高乡村医生执业化水平,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提升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在岗期间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6.强化基层人事编制等支撑保障。统筹空编空岗情况,盘活用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落实乡村医生区招、乡聘、村用,加快充实乡村医生队伍。根据区内乡村医生数量规模、人员素质情况,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编数量,在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时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招聘的乡村医生聘用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地点在村卫生室。支持有条件的村卫生室配备护士。规范做好公费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毕业生优先充实到服务人口多、医疗需求大、医疗资源短缺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完善公费医学生培养机制,逐步扩大本专科层次公费医学生招收培养比例。推动落实好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倾斜政策和城市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政策。
(三)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更加丰富
7.推动优质医疗资源进一步下沉。完善多层次城乡帮包机制,深入开展“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立梯次帮扶工作机制,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科学合理的对口帮扶工作格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效。建立区级医疗机构联系村卫生室、医师驻村服务带教等制度,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抽调业务骨干到薄弱乡镇卫生院帮扶,推广建设“名医基层工作站”;鼓励社会团体组织离退休老专家开展送医下乡活动。
(四)医疗健康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8.全面实施“6S”管理。聚焦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洁(Seiketsu)、规范(Standardize)、素养(Shitsuke)、安全(Safety)等6个方面,在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村卫生室全面推广“6S”质量管理。强化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益化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群众的就医体验。
9.优化便民服务流程。区级公立综合医院开设夜间儿科专家门诊,合理增加专家号源,延长就诊高峰期专家门诊接诊时间;扩增儿科诊室及输液室。鼓励基层医疗机构突出功能定位,建立独具基层特点的医防融合就诊流程和健康积分机制。将健康教育嵌入服务全过程,落实家庭医生服务“十公开”,提升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2024年底前,依托兰山区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系统,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跨区转档;搭建检查检验结果数据共享互认平台,实现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推广智能管理系统,推进行政后勤、财务运行、绩效评估、健康管理、医护质量等精细管理,乡镇卫生院至少明确1名经区级及以上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2025年底,实现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法定报告信息自动生成,并按程序报告。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建设任务(2024年5月底前)。全面摸清现况,按照优先扶弱补短原则,分年度确定建设任务。2024年5月底前、2025年和2026年2月底前,每年按时明确年度建设机构和内容。
(二)稳步推进提升(2024年5月-2026年10月)。按照上级部署和年度任务,稳步推进,2024年重点攻坚,2025年加快建设,2026年扫尾收官。
(三)全面总结评估(2026年11月-12月)。对建设成效开展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作为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措施,逐级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盘活用好现有资源,科学精准投入,避免重复建设或设施设备闲置浪费。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统筹现有资金、资源,落实建设投入责任,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行动所需资金。
(三)落实激励政策。进一步健全镇街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完善村卫生室保障政策,分类确定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切实落实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四)健全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健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相应诊疗服务有序开展和收费依据、不增加群众就医经济负担的原则,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比例。
(五)加快工作进度。立足当前、统筹三年、谋划长远,科学制定三年行动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开展动态监测,加强督促指导,做好经验总结推广。
附件:
1.兰山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大提升行动方案
2.兰山区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方案
3.兰山区“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方案
附件1
兰山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大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定在全区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大提升行动,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4年起,通过各级配套联动,重点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和服务功能提升。在镇级,扶持一批薄弱卫生院,建强一批高水平卫生院,2026年底前实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大提升,建成2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3家中医特色卫生院和5家特色专科卫生院。在村级,全面推进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2025年底前,所有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现“五有三提升”,达到有观察诊查床、有智慧随访设备、有康复理疗设备、有必要的检查设备、有卫生厕所和冷暖空调,实现服务能力提升、诊疗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提升。
二、镇街公立医疗机构大提升
(一)建成2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选择6家镇街公立医疗机构,将服务能力提升到二级医院标准,作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遴选单位。重点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床位、科室等建设,医疗服务能力参照二级综合医院医疗水平建设和管理,提升急诊急救、住院服务和中医药特色服务水平,鼓励发展体现基层特色的外科手术能力。2026年底前,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全区建成2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扩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区所有镇街公立医疗机构均按照二级医院标准管理。
(二)建强3家中医特色卫生院。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规范化建设中医馆,合理布局诊疗区,中药房中药饮片储存、调剂、煎煮等设备能够满足业务需求。在提供中药饮片配送、代煎、代送等服务的基础上,能提供丸、散、膏、丹、胶囊等个性化用药服务。合理配备中医医师、中药饮片调剂人员等,主执业机构在本机构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中医类别医师或执业不低于15年的中医类别医师不少于2名。依托区内中医优质资源,每个中医特色卫生院至少培育1个中医优势专科,至少有1名上级医院高级职称中医类别医师到中医馆定期坐诊指导,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培育2-3家中医特色卫生院,到2026年底前,全区至少完成3家中医特色卫生院建设任务。
(三)打造5家特色专科卫生院。依托上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等优质资源,通过人员、技术等优质资源下沉,强化卫生院特色专科、特色科室孵化,确定5家卫生院,分别做强儿科(儿童保健)、康复、医养结合、耳鼻喉或眼科和疼痛特色专科。
三、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
(一)完善村卫生室设施设备。各镇街根据村庄规划和人口情况,结合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建设,做好村卫生室和中心村卫生室设置规划,通过新建、改扩建、盘活闲置公产房屋等多种渠道实现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产权公有,原则上村卫生室房屋面积(含厕所)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室内布局合理、诊室标识清楚、设施设置人性化。鼓励建设综合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设置中医阁,可结合实际设置检查(检验)室、值班室等。按照建设顺序,每年确定重点建设和整改的村卫生室,根据功能定位配备康复理疗设备、智慧随访设备、诊查床、可起背观察床、输液椅、选配心电图机(具备远程诊断功能)和血液分析仪等设备;更新村卫生室制冷和供暖设备;新建或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具备条件的原则上建成水冲式卫生厕所。兰山区将结合各地机构数量、服务人口等因素,统筹确定建设任务。2024年重点改造提升薄弱村卫生室及产权公有卫生室,2025年底前,所有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现“五有三提升”。
(二)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对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版)》,按照“市级指导、县级主责”原则,按照 PDCA 要求,开展村卫生室制度建设、能力提升和效果评价。在服务人口2000人以上、非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集聚提升类和城郊融合类村庄,高标准建设共30家(现有14家)中心村卫生室,房屋面积(含厕所)原则上不低于150平方米,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康复室、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室等分室设置,支持设置中医阁、检验室、心电图室、值班室等,卫生厕所布局合理,有条件的鼓励建设室内水冲式厕所,鼓励配置血液分析仪、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健康一体机等设备。2025年底前,全区40%以上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达到服务能力标准。
(三)改善诊疗环境。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村卫生室房屋实行政府(集体)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产权完全公有,镇(街)和村(居)委会不得挤占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对尚未实现产权公有的村卫生室,通过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等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利用闲置废弃的房屋土地盘活、争取社会各界帮扶援建等方式,加快推进产权公有。村卫生室全面推行6S管理,开展服务环境整理、整顿和清洁,切实改善环境卫生;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四)加强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协议管理。2024年底前,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开通医保联网结算,实现“应纳尽纳”“应联尽联”。
四、支持保障措施
(一)明确筹资机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各级各部门统筹资源,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实施,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
(二)加快填平补齐。各镇、街道按照确定的建设名单,对照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和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要求,梳理存在的短板弱项,补齐相应设施设备,全面提升机构服务能力。
(三)规范建设管理。各级政府投资的设施设备纳入国有
资产监管范围;对政府补助购置的村卫生室基本设备由乡镇卫生院建账登记,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使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药品使用等监管。
附件2
兰山区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
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确定自2024年起,在全区开展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实用技能、中西医适宜技术等内容为重点,利用三年时间,开展全区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使每名村医能够掌握至少60种农村常见、多发及传染性疾病同质化诊疗技能,掌握10项以上中西医适宜技术(含妇幼),能够正确解读常见检查检验指标,规范使用康复理疗、智慧随访、远程心电等新增检查设备,提升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培训内容
围绕村医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基本技能和操作技术,中西医适宜技术,检查检验指标解读、检查检验设备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传染病防控与处置),合理用药和药品存储,院前急救,社区和个体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全科医学问诊、沟通和生活方式干预技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保障和人口发展政策法规等。
三、培训范围、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培训范围。全区各村卫生室在岗乡村医生。
(二)培训方式。采取个人自学和带教相结合、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
1.个人自学。统筹利用临床教材、网络教育(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 https://www.ncme.org.cn/training-center)等资源,重点加强医学理论和基本技能学习,提升综合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定期更新学习内容。学习过程注意统筹资源,避免重复学习和加重村医负担。
2.辅导带教。区、镇(街道)两级依托下沉专家和本地骨干成立带教团队。发挥“千名医生下基层”“业务院长”作用,定期组织二级以上医院高级别医护人员,对基础理论、基本技能、适宜技术等进行带教、指导。根据学历、年龄、执业资质等将村医分为若干个学习小组,指定组长和带教团队,对个人自学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进行辅导、答疑,每月以小组为单位对学习进展进行评估。带教团队利用下派服务时间,按照培训大纲、计划和学时安排,在村卫生室或卫生院对村医基础理论、基本技能、适宜技术等进行带教和指导。积极对接三级医院下沉的帮扶小组,每月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天,到中心村卫生室开展带教、授课。
3.集中学习。依托社会组织、高校等,对乡村医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
(三)时间安排。2024—2026年。其中,个人自学实行年度全员参与、全员覆盖、逐年提升;辅导带教和集中学习实行分年度、分批、分课时和内容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提高乡村医生综合能力。依托省级制定的《山东省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培训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兰山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大纲》要求,统筹国家县乡村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平台、其他各类网络培训资源、“千名医生下基层”“业务院长”活动医疗专家以及本地专家团队力量,做好自学、带教等计划和进度安排。到2026年,实现全区村医队伍线上线下培训全覆盖,培训周期内带教学习、跟班学习和技能操作至少60学时(可分段进行)。
(二)提高适宜卫生技术使用能力。严格落实上级建设“1+16+N”的适宜卫生技术评价推广体系工作要求,加强适宜卫生技术项目库推广和应用,每年参照上级适宜卫生技术评价推广目录,依托适宜技术评价中心、推广中心和“业务院长”,把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到村卫生室。
(三)提升村医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建立并完善区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体系,依托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目录和教材。到2026年,全区在岗村医实现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全覆盖,每名村医掌握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就近满足农村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
(四)提升新设备新技术应用水平。加强村医使用康复理疗、智慧随访、远程心电及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新设备的能力。鼓励各地在村卫生室配备智慧诊断系统、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管理APP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培训模式,规范村医临床思维和技能操作,辅助提升村医岗位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区卫健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推进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培训任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村医培训工作。
(二)加强保障。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模式。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更有特色、更有成效的培训模式。上级将适时组织现场调研和工作交流,对典型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
附件3
兰山区“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城乡医院对口帮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临沂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确定在全区开展“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立梯次帮扶工作机制,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科学合理的对口帮扶工作格局,每年组织不低于200名医务骨干下沉基层、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其中下沉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帮扶人员分别不低于70、130人。
二、帮扶模式
(一)区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城市医疗集团或医共体网格布局、医务人员到基层一线服务、“业务院长”选派、名医基层工作站等工作,按照“组团式”帮扶要求,安排区级医院选派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帮扶,原则上帮扶团队由医师、护士和医技科室人员(含药师、技师等)组成,每个团队至少5人,每次派驻时间不少于1年。一个帮扶团队原则上由同一家帮扶医院选派。全区每年选派人员总数不低于70人。依托下沉人员和本地业务骨干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设立名医基层工作站,2024年底前,实现全区乡镇卫生院名医基层工作站全覆盖。
(二)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扶村卫生室。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做好支援村卫生室工作,选派人员执业范围为全科、内科、中医等为主,主要通过派驻、巡回诊疗、业务技术帮扶等方式开展。其中,派驻工作主要面向服务人口800人以上、无村医或一体化村卫生室未覆盖的行政村,派驻人员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5日,每日不少于半天,在同一行政村至少连续服务半年;巡回医疗主要按照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片区和村卫生室服务点设置情况开展,每周巡诊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业务技术帮扶主要面向无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帮扶人员每周到村卫生室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全区每年到村帮扶人员不低于130人,其中派驻人员不低于13人。鼓励区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家乡所在地村卫生室长期派驻。各地要依托下沉专家和本地骨干成立带教团队,利用下派服务时间,在村卫生室或卫生院按照大纲和课时安排对村医开展基础理论、基本技能、适宜技术等带教和指导。对村医自学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可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进行辅导,答疑解惑。
三、重点任务
(一)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对口帮扶关系,协调、指导帮扶单位与受援单位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明确对口帮扶总体目标、年度分解任务和量化考核指标,建设特色或重点专科、重点科室的数量,具体到学科、专业、病种或技术,派驻人员的数量、专业、职称、连续工作时间,培养业务骨干或科室带头人的数量等工作指标和完成时限。协议内容作为考核对口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的依据。
(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辖区二级医院要通过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等方式提升县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帮扶单位要立足受援单位实际,制定学科帮扶计划,确定一批重点帮扶科室,明确具体帮扶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精神(心理)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学科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同时要帮助受援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诊疗流程,改进医疗质量,推进受援单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组织成立“银发医疗服务队”,引导离退休老专家深入基层,开展送医下乡服务活动。
(三)加强人才帮带培养。通过“派下去”“请上来”等多种方式,促进援受双方业务骨干双向交流,努力实现“输血”“造血”相结合。根据受援单位医疗技术发展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升受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情况及时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系统中填报。优先安排受援单位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医师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计划地为基层打造稳定、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要充分考虑前期帮扶关系,指导医疗机构做好衔接,落实好帮扶任务。对口帮扶协议(盖章后扫描)应按年度上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系统备案,未按时备案的不予认定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二)加强人员管理。帮扶单位要严格按照“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安排和帮扶协议要求,按时、足额做好医务人员派出工作。医务人员派驻期间,暂停其在原单位的处方资格。帮扶医院要按规定落实派驻人员的工资、绩效、补贴、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待遇,符合条件的帮扶人员可参照《山东省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受援医院要为派驻人员日常生活和开展帮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严格落实日常考勤、请假备案管理责任。要加强信息管理和报送,派驻人员情况、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工作量等有关资料和数据要及时、完整、准确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系统中填报。帮扶单位要根据考核鉴定结果和日常管理、检查情况对派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公示,切实保证考核鉴定、审核公示结果客观公正。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结合实际,对所辖医疗机构派出人员、接收人员帮扶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到岗报到、日常在岗及工作开展等情况,并及时通报。检查抽查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日常评价内容,对于无正当理由脱岗2次(含)以上的派驻人员其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各帮扶单位每年12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区卫生健康局。
一、制订背景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去年以来,国家和省市先后出台关于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措施,明确“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2024年3月,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工作会议,对《三年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指出,要站在推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档升级的战略高度,扎实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健全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4月30日,全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解读了《临沂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宝亮指出,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信心决心,增强行动自觉,把各项措施牢牢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推动全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为贯彻省市会议精神,依据《临沂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结合兰山实际,制定本方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临沂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充分征集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起草了《兰山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方案围绕能力提升、队伍建设、资源下沉、服务优化等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目标措施、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4部分,并以附件形式印发3个具体方案。主要内容是:
(一)总体要求。
自2024年起,实施新一轮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2026年底,全区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较大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档升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能扩量,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更加丰富,医疗健康服务质量显著提升,适应基层特点、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全面确立。
(二)目标措施。
1.区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档升级。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区级医院达标扩容、强化乡镇卫生院晋级扩能、优化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全面推动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其中提出,“2024年底前,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实现房屋产权公有;2025年底前,所有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现“五有三提升”;2026年底前建成2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和5家特色专科卫生院,选址扩建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措施可以通过附件1兰山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大提升行动方案详细了解。
上述措施,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2.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能扩量。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技能、强化基层人事编制等支撑保障,要通过开展全区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次,通过统筹空编空岗情况,盘活用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具体措施可以通过附件2兰山区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方案详细了解。
上述措施,将进一步提高我区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以便更好地发挥乡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
3.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更加丰富。
方案提出,“要推动优质医疗资源进一步下沉,通过开展“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梯次帮扶工作机制,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科学合理的对口帮扶工作格局”。方案要求,“每年组织不低于200名医务骨干下沉基层、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其中下沉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帮扶人员分别不低于70、130人”。具体措施可以通过附件3兰山区“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方案详细了解。
上述措施,将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4.医疗健康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方案提出:在要从管理、优化便民服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三个方面提升服务质量。其中,将在儿童健康服务方面,将通过“区级公立综合医院开设夜间儿科专家门诊”“延长就诊高峰期专家门诊接诊时间”“扩增儿科诊室及输液室”等方面提升儿童就诊便利性。
上述措施,将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让人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实施步骤。
方案提出要坚持分年度确定任务,分步骤有序推进,2024年重点攻坚,2025年加快建设,2026年扫尾收官。
(四)组织保障。
方案提出,各级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作为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措施,逐级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