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日至10月2日,兰山区发改局发布了《关于临沂电力学校教育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来自社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兰山区发改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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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和民办学校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山东省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14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兰山区发改局对临沂电力学校开展了教育收费成本监审,根据监审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研究拟订了临沂电力学校教育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班学费最高不超过2450元/生·学期,住宿费最高不超过400元/生·学期;春季高考班学费最高不超过3450元/生·学期,住宿费最高不超过400元/生·学期。
如对收费标准有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兰山区政府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在线提出意见。
2.发送电子邮件lsqfzhggjbgs@ly.shandong.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邮编:2760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电力学校价格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539-8317916。
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3日
一、收费依据
《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山东省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1407号)、《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2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收费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和民办学校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三、收费标准
四、有关要求
1.上述收费标准已将财政拨入生均公用经费进行成本冲减,执行期间如遇财政拨入生均公用经费上调,学校应根据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上调幅度据实下调收费标准。
2.学校收费原则上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的,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收费标准的,新生和老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关于《关于临沂电力学校教育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的征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