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关于临沂电力学校教育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10月02日
保护视力色:
  • 公告内容
  • 草案内容
  • 草案说明
  • 结果反馈
  • 我要发表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和民办学校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山东省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14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兰山区发改局对临沂电力学校开展了教育收费成本监审,根据监审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研究拟订了临沂电力学校教育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班学费最高不超过2450元/生·学期,住宿费最高不超过400元/生·学期;春季高考班学费最高不超过3450元/生·学期,住宿费最高不超过400元/生·学期。

    如对收费标准有意见,请于2024年10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兰山区政府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在线提出意见。

    2.发送电子邮件lsqfzhggjbgs@ly.shandong.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邮编:2760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电力学校价格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539-8317916。

 

 

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3